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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scbeta”: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举报的车辆驾驶行为确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接到您的举报后,我大队当即联系该车驾驶人前来接受处理。因其个人原因,驾驶人于今日上午才到我大队。目前,我大队已依法对其“在迎宾大道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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