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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电梯安全、农村土地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四川发布新制定和修订的7部省级地方性法规,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12月1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
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做好电梯无线通信信号覆盖
新制定的《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新制定的《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共9章58条,定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明晰适用范围。条例规定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但是住宅改作公共使用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强化电梯安全评估。条例要求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年限十年以上或者其他场所使用年限十五年以上的电梯,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电梯,电梯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电梯制造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进行安全评估。
同时,条例还增设便民措施,满足美好生活需求。条例支持住宅小区电梯轿厢内配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并要求通信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者电梯管理单位的申请,及时安装通信设施。通信管理部门应当督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电梯无线通信信号覆盖的有关工作。
会上介绍,四川将推动检查常态化,加大对老旧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投诉较多电梯的抽查力度,严查无证操作、违规维保等行为。
强化监督追责机制、加大财政投入
确保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地见效
针对备受关注的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会上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家庭照护需求,新增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五日。婚假相较原规定有大幅延长,既保障新人筹备婚礼的时间,又通过婚前检查增加婚假,引导优生优育。
明确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同时将男方护理假从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强化父亲角色的育儿责任。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针对性解决婴幼儿照护难题。
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相关假期待遇落实。
同时,条例强化监督追责机制,确保政策刚性落地,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他用人单位不落实条例规定假期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具体而言,四川将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会上介绍,下一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对新修正的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条例规定落地见效;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解答群众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条例》平稳有序实施,同时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在强化生育津贴待遇保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研究制定生育休假成本分担政策,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减轻用人单位压力,促进《条例》规定的生育假期落实到位。
家庭农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
《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明确
截至2024年底,全国家庭农场394.1万家,其中我省家庭农场27.7万家,居全国第2位,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会上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
其中,条例引导家庭农场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家庭农场可以依法通过租赁(转包)、股份合作或者其他流转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价款、方式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家庭农场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商定等方式获得合理补偿。
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四川将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指导各地按照《条例》要求,对本地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的具体要求作出细化规定,推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四川农村土地承包新规来了
补偿、流转有变化
当前,四川全省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即将大面积集中到期,延包工作事关重大,必须于法有据、平稳推进。会上发布新修改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6章54条。其中,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方式,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同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承包权,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生子女,以及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政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经依法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有权承包农村土地。
《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四川将健全县乡村三级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畅通农民权益救济渠道,并稳妥开展延包试点等实践探索,确保法律法规各项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严格资质与资格管理、加强监督管理
四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新规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勘察设计作为工程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性、关键性环节,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会上发布新修改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条例共6章38条。其中,条例严格资质与资格管理,把好市场入口关。一是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二是规定勘察设计活动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个人不得从事的禁止行为;三是明确地方政府及部门应当公平对待勘察设计单位,其承揽业务不受地区限制。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体系,对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转包、违法分包等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会上介绍,四川将持续规范行政检查规则,定期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图质量检查等行政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布结果。
事关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四川这两部法规明确候选人产生及选举程序
今年底至明年初,全省将开展新一轮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会上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新修改的《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两部法规各8章,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候选人产生程序,规定候选人由村(社区)党组织或者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或者十名以上选民联合提名推荐。提名推荐候选人,应当符合村居两委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明确候选人资格审查。规定由选举委员会报乡镇(街道)和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候选人依法进行资格审查。
关于选举程序,明确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书处,保证无记名投票。同时规定候选人外的其他村(居)民当选的,选举委员会应当报乡镇(街道)和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依法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确认。
在健全选举监督审查机制方面,明确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组织开展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居民委员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推选选举委员会之前张榜公布。
从会上获悉,“两条例”审议通过后,省委社会工作部及时组织开展了系统培训。本次培训覆盖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的党委组织部门、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部门等工作人员。后续,市县两级还将结合实际开展全员培训,提升换届选举实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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