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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级法院:
因为我的跪求,终于等来了意料之中的《答复》,我想问你们司法公信力经得起几次敷衍?
图一是我向央巡举报后,2025年6月相关领导专程来蓉将我举报的问题进行笔录,并郑重承诺会对具体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图二是我8月专程到攀向中院递交陈雨婷法官具体枉法裁判的书面印证材料。图三是攀枝花中院用一纸“反映问题不属实”掩盖问题,这不禁让人追问:这究竟是经得起检验的调查结论,还是内部袒护司法腐败的“官样文章”?
在整个《答复》中,攀枝花最高审判机关对本人举报陈雨婷法官枉法裁判事实根本只字未提(部分枉法裁判事实已在论坛公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实名举报,特别是央巡和省巡关注的举报,受理机关的调查结论应当是一份“看得见的公正”。结论中必须包含对举报事实的逐一核实情况、采信或不采信相关证据的理由、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内部纪律条文,接受公众监督。
看看你们的回复,真的是把人民群众当“傻子”豁吗?“本院经自查以及督察室调查了解亦未发现……”,请问你院做了哪些调查?既然无领导说情、打招呼,那就对我实名举报陈雨婷行政枉法裁判的事实逐一说理啊!包括攀枝花中院在论坛回复确定了有6名诉讼代理人,那为何裁判文书中诉讼参与人只记录了4人?为啥法官对审理过程中存在明显矛盾的证据无理由采信?为何对客观事实证明视而不见?二审中说理部分为何与结论存在矛盾?来!请你们督察室按照职责进行答疑啊!我相信你们对我举报的事实根本无法自圆其说,那这是不是更能说明有大领导违反“三个规定”,导致陈雨婷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举报期间还上调至你院行政庭担任副庭长。
201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要求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面公开,攀枝花中院的敷衍行为明显是与建设法治社会国家背道而驰。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自身的清洁与坚固,离不开公开、透明、有效的内部监督与外部制衡,面对实名举报,可以看见攀枝花司法机关不仅敢忽悠举报人,甚至把中央巡视组、省巡视组的交办当儿戏,也可反映出攀枝花市司法内部监督机制失灵。
这里举报人再次给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跪下了,本案毕竟涉及人命,请你们履行职责,依法公开你们调查认为无相关领导、人员打招呼都进行了哪些调查?本人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对陈雨婷法官行政枉法裁判事实的举报是否属于行政枉法裁判(你们在答复中未提及)?如果不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纸语焉不详的“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糊弄不了追求公正的民心,更承担不起守护法治的重任!
#实名举报攀枝花中院法官陈雨婷枉法裁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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