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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好色而不淫”,儒家这句箴言直击人性要害——不伪饰否定本能,却以道德理性为欲望立界,是传统修身智慧的通透注脚。嚼透七字真义,需破语义迷障:儒家“君子”绝非温吞之辈,乃以“仁义礼智信”为骨、“修身齐家”为基的人格标杆,藏“文质彬彬”的刚健节制;“好色”非猥琐念想,实是对美好事物的本能感知,如《礼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坦荡,容颜、品格、器物之美皆在其中;“淫”与“不淫”,无关男女道德审判,实为“适度”与“过度”的分野——《尚书》“罔淫于乐”早明此理:“淫”是欲望脱缰,“不淫”是底线清醒。
这份清醒,正是儒家人性洞察的精妙。其不认“人之初”非善即恶,只信“性相近,习相远”——人性兼具自然本能与道德理性,君子小人之别,不在是否“好色”,而在能否以理性束欲望。孟子言“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份共通审美本是生命活力,如春日观花、秋日赏月,皆为精神滋养;然一旦越“礼”,赏变为占、爱沦为贪,便堕“淫”途。老子“物壮则老,谓之不道”恰是警示:抑本能违道,纵欲望灭顶,君子智慧正在“发乎情,止乎礼”——以“礼”定界,以“仁”守尊,从不将美好作私欲工具。
历史早已刻下平衡之利弊。柳下惠“坐怀不乱”,非无视女子之美,实是寒夜中以“礼”自持,将生命尊重置于私欲之上;达·芬奇痴迷人体美,《蒙娜丽莎》穿越百年,正因他以艺术纯粹待美,未异化感官。反之,商纣王为妲己造“酒池肉林”,以美色祸国,终致身死国灭;罗马暴君尼禄掠美为乐,烧城残民,终遭众叛自焚——前车之鉴昭然:“好色”本无过,错在以“色”为权欲注脚,忘“不淫”是安身根本。
观今日官场商场,此训更如照妖镜,照见道貌岸然下的龌龊。官场中,多少官员以“爱美”包装“好色”,视权力为猎艳资本——借考察行声色、用职权肥情妇、将下属作“花瓶”,美其名曰“赏才”,实则私欲泛滥之“淫”。落马时哭诉“被诱惑”,却不知真诱惑从非外在之“色”,而是内心之“淫”——守“不淫”底线,权力本是民生工具,怎会成私欲凶器?商场上,些“成功人士”更荒诞,以“包养情妇”显身份、以“权色交易”谋暴利,为“美色”“面子”偷税造假,终遭法律重拳——自诩“商场无小节”,却忘小节失守即根基崩塌。
然官场商场亦不乏清醒者。有官员清廉自守,拒“美人计”坦言“赏德胜赏颜”,终守为民初心;有企业家痴迷工艺美,深耕一域铸匠心,不借“权色”走捷径,反成行业标杆。正反对比足证:“君子好色而不淫”非迂腐教条,实是现代生存智慧——官场正本清源,需以“不淫”为权力紧箍咒,明权力是责任非猎艳工具;商场行稳致远,需以“不淫”为经营底线,知诚信胜投机。
说到底,养“好色而不淫”之德,非抑人性,实是立人格尊严。于个人,是诱惑中清醒剂,不麻木不沉沦;于官场,是生态净化器,保权力姓“公”不姓“私”;于商场,是发展压舱石,让竞争归实力而非投机。“君子好色而不淫”流传千年,正因戳中人性本质——认欲望之正当,守道德之底线,此乃做人、做官、做事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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