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街道在在《合作街道居民给西园街道的一封表扬信》表扬信等两篇文章回复中说已督促龙湖完成整改,现在其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式的整改记录如下! 成都高新区龙湖时代天街内部公共区域长期被出租给流动摊贩经营、油烟扰民,属地管理部门治理不力、疑似存在“应付检查”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 问题现状:侵占小区公共区域经营与环境污染 高新区合作街道龙湖时代天街小区18栋旁,长期被龙湖物业出租用于非法设立夜市。这些摊贩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进行经营,存在如下问题:
1、违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程序(经专有部分面积及业主人数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擅自占用公共区域。
2、油烟污染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及《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属于禁止选址范围内的油烟产生项目 。大量烧烤、油炸摊位无任何净化设施,油烟直接排放,导致周边居民长期无法开窗通风,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二、治理工作阳奉阴违,存在形式主义 最令居民失望和质疑的是管理部门的执法态度和长效监管机制。 我们通过连续观察发现,该处夜市的管理呈现出明显的“两面性”:
2025年12月10日-11日: 疑似因有上级领导视察或专项检查,该区域的非法摊贩突然全部撤离,现场一片“干净整洁”。
2025年12月12日(检查结束后): 摊贩们迅速“返场”,夜市立马恢复了往日的喧嚣与脏乱,占道经营、油烟乱排现象死灰复燃。
三、 恳请诉求 这种“领导来了就整治,领导走了就回潮”的治理方式,不仅未能根治顽疾,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涉嫌行政不作为和形式主义。
1.
请求问责: 请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合作街道办及城管执法中队在该问题上的监管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欺上瞒下”、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2.
长效治理: 彻底取缔该处非法夜市,恢复公共区域原状,严禁流动摊贩占用公共道路经营。
3. 信息公开: 请将调查处理结果及长效管理措施向居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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