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康省委关于剿匪工作的决定[color=var(--md-box-body-color,var(--md-box-global-text-color))]
(1950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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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西康〔1〕各县匪患甚烈。其成分共分四类:1. 与国民党特务有勾结并为其控制之惯匪;2. 原属胡宗〔2〕匪部之溃散官兵重新集股为匪,其骨干多为游干班出身者;3. 袍哥、地主、恶霸、乡镇长之封建武装被特务利用,或为保护其经济利益编惑乡民流乱者;4. 零星散匪。其特点是前三类多系政治土匪,且有计划的暴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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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等初则以消灭二十四军打倒刘文辉〔3〕为号召,俟我到达后,变为反收枪、反征粮、反护烟。因匪祸剿而复炽,械斗之事常有,民间自卫枪枝极多,种烟普遍,最怕收枪、护烟。土匪据此大肆造谣,群众受其蒙蔽,盲从附和者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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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由于城区粮饷短、土地荒芜、道路遥远来城者不多,且宣传我们要把老百姓粮食收光,煽动群众反我。特别是汉源被占后,胡、贺〔4〕匪特到处拉线,从中指挥利用,以股匪做分子,纷起暴动,抢劫粮食财物,袭击征粮人员,断交通,占乡镇,烧毁田粮册子,公开与我为敌。如不平息,发动群众、征集粮草、购木筑路、进军支前以及物资之供应交流等,均无从进行,且善良群众也因此而对我们不满。因此剿匪肃特实为当前开展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应迅速动员与组织力量,本此政策、军事双管齐下,剿、抚兼施,分别对待的方针,遵守毛主席 “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 的策略指导原则,有重点有计划清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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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先应把匪帮与群众分开,争取最大多数的群众站在我们这边或保守中立,孤立土匪,求得大多数人的安定,以便发动群众,集中力量,首先消灭最坏的股匪。为此,必须对群众多做慰问,实行下列各项政策:
第一,为避免枪枝为匪利用,决定民众枪(包括不可造的地富武装)暂不收缴,并公布如下处理办法:
一、凡民间私有枪枝,持枪人本于本办法颁布之日起确实加以保存,只准用于自卫、防匪患,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以反对人民政府及解放军、扰害人民;有自愿交政府保管者,由县府或公安局给收据。
二、凡公枪应一律由乡、镇公所保送县人民政府集中,由县府统一组织公安部队保护民众人身财产。
三、凡散在民间的散兵游勇及反动分子之枪枝,应一律送交县府,报告者赏,隐藏者罚。
四、乡、镇自卫队(民团)之枪枝,按一、二两条处理;县自卫队由县府集中管理改造。
五、本办法公布后,任何人不得买卖枪枝、弹药,违者武器没收、人犯法办。
第二,宣布鸦片烟须予严禁,但本年所种大烟不加铲除,惟今后绝对禁止再种,吸食者从速戒除。
第三,对于征粮,应揭露造谣,宣传合理负担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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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土匪特务,应宣传并实行 “立功受奖,胁从不问,首恶必办” 的政策,采取政治争取与军事围剿结合的办法:愿交械者收编改造;愿回乡者予优待、发旅费遣返;执迷不悟者坚决消灭(我方力量可达、有把握时);力量不及则宣传政策,争取其驻原地不扰民、听候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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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泛开展城乡宣传工作:宣传政策、开群众会、出布告、散发传单,组织宣传队喊话,击破匪特谣言,分化政治土匪与一般土匪、匪特首要与胁从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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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合清剿展开农村工作:派干部、工作队随部队下乡办实事,物色农村积极分子建立联系(暂不提枪枝问题,若持械反革命则按反革命处理);利用乡、镇、保、甲长维持治安、推进征粮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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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立剿匪指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军事力量以团、营、连为单位集中使用,做好侦察、掌握匪情,集中优势兵力先消灭最坏股匪,以鼓士气、促争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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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止麻痹轻敌现象,反对恐匪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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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康区〔5〕委员会
一九五〇年二月十一日
文档 1 注释- 此件摘自西康军区 1955 年编印的《西康军区文件汇编》。
〔1〕西康:旧省名,1955 年撤销,辖区并入四川、西藏。
〔2〕胡宗:指胡宗南,时任国民党西安绥靖公署代长官;文中 “王” 指王陵基,曾任国民党四川省主席兼保安司令。
〔3〕刘树:指刘文辉部(原国民党西康省主席兼第 24 军军长)。
〔4〕胡、贺:分别指胡宗南、贺国光(贺时任国民党西昌警备总司令部司令)。
〔5〕西康区:按当时行政区划,西康为省,此处表述有误。
文档 2:西康军区关于所部在川西地区剿匪作战的总结[color=var(--md-box-body-color,var(--md-box-global-text-color))]
(195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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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情况:
去年十二月成都战役后,蒋、胡〔1〕匪军大部起义投降,我军接收整编四万一千余人。起义之九五军驻彭县、崇宁,二四军驻大邑,十六兵团驻什邡等地区,情绪动荡。部分起义单位、军官叛变,协助土匪破坏、抢劫,攻我粮站。我暂留川西之一八四师驻灌县,一六四师主力驻郫县,独一师〔2〕驻新繁〔3〕,一五八师及军直驻广汉,入康前需完成清匪缩编。
本年二月上旬,匪特蠢动:成分以蒋胡残部 “游干班”、特务、植哥、地主等为主,组 “川西人民救国军”,借起义部队特务支持,以 “反对用人民币”“先打北方人、解放军” 等口号欺骗群众、唆使起义军官叛变。匪众千百成群,郫县蒋德(伪参议员)、灌县肖友俊(峨江纵队团长)等匪首活动猖獗,到处破坏交通、抢劫、袭击我人员,化整为零、反复作乱,社会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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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主要清剿战役经过:
甲、二月七日,石板滩〔4〕匪特千余袭我驻军,八日我五八五团协同六二军歼其大部。十日郫县、灌县匪暴动,五五二团解围遇袭,一营增援方退;五五五团一部被围,增援后出击三道堰〔5〕时匪已逃。十一日独一师一部歼新繁叛变之起义营;二十日匪攻我军教营,被击退;灌县起义部队(九五军)叛变攻域,我二三团遭袭,俘十一人、伤七人。
我军为集中指挥,十六日军直移驻成都新西关,一八四师留四连守灌县,余移驻郫蓉线〔6〕。十五日五个营遭匪及九五军一营袭击,将其缴械;匪攻温江,我两营解围;十六日匪攻崇庆,林师长〔7〕率部解围并清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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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六四师、新一师等部于二十六日攻击前进:一八四师五五〇团分击郫县,歼吴家场匪;五五二团等部进至温江、崇义铺。五五一团遭匪阻击,五五七团击溃兴隆河匪后与一八四师会合。
二十八日五五七团歼新场匪,合击马街匪时匪逃;三月一日进剿青杠树等地,匪大部逃。我军续派小部队出击,三月六日五八五团歼郸境云桥匪五十余,九日歼雷家碾匪五百余;二十二日歼竹瓦街残匪,二十三日协同新一师歼黄龙溪匪百余。
二十八日晚,五五七团合击杨家院匪,俘首肖廷选以下二百余。三月十二日安县三〇二师叛乱,我五五四团等部合围,二十二日俘匪参谋长以下一千三百四十八人。两月余,全军歼匪一万九千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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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经验教训:
甲、侦察:
- 派人员入匪区建情报网,掌握匪情规律(如郸县、新繁清剿之胜)。
- 战前充分调查地形:川西坝子多竹林水田,灌县以西多山林、道路崎岖,匪区需重点调研。
文档 2 注释- 此件摘自《西康军区文件汇编》。
〔1〕蒋、胡:指蒋介石、胡宗南。
〔2〕独一师:由甘肃武威起义的国民党军改编而成。
〔3〕新繁:旧县名,1965 年并入新都县。
〔4〕石板滩:位于成都市东郊。
〔5〕三道堰:位于今成都市郫都区东北。
〔6〕郫蓉线:郫县(今郫都区)至成都的公路线。
〔7〕林师长:指 164 师师长林彬。
文档 3:西康军区关于部队入康后剿匪作战总结[color=var(--md-box-body-color,var(--md-box-global-text-color))]
(1950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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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进军雅安及剿匪情况:
我军元月下旬以一八五师五五五团先头入康,二月一日抵雅安;军指率五五三团、五五六团及骑兵团三月上旬抵雅,分驻荣经、蒙家沟,展开剿匪、征粮。
二月上旬雅属匪乱:名山张光德、芦山程志武、洪雅张炳南等匪首各率千余至四千余人,计万余匪众(含 “游干班”、特务、二四军残部等),配机枪、长短枪,断交通、毁桥梁、劫行人。二月十六日匪欲里应外合夺雅安,被我毙三百余、俘百余;十七日天全匪三千余(实千余)围我五五五团一连,该连坚守七天击溃匪众,此前匪已毁飞仙关〔1〕等桥梁阻援。
二月二十日我部奔袭芦山程志武,俘二百余;二十三日进剿周公山匪。经军事打击后,大部匪众溃散,少数顽固匪首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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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经验教训:
一、部队由正规战转分散战,战术呆板,失战机。
二、初期对匪特阴谋重视不足,致部队受影响(如五五五团人员遭围、受骗伤亡)。
三、依匪情用围剿、奔袭、驻剿等法:集中股匪用优势兵力合围;分散匪则分区清剿、发动群众搜捕(如五五五团在始阳〔2〕再剿获四十余匪)。
四、匪攻薄弱处时,需占要点、沉着应敌、机动出击(如五五五团一连守天全之胜)。
五、派便衣设伏,利用西康山林地形歼匪。
六、严格射击纪律:雅安分区耗弹七万余发仅毙敌七百,而五五五团一连守天全耗弹六百毙敌百五。
七、剿匪同时宣传政策,揭露谣言(如总岗山战斗劝降万人)。
八、可 “以匪制匪”,释放改造后之匪首劝降(如李树贵、王耀云招降匪徒),但忌无原则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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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军区
一九五〇年三月
文档 3 注释- 此件摘自《西康军区文件汇编》。
〔1〕飞仙关:位于芦山县南。
〔2〕始阳:位于天全县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