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背景与目的
(一)背景
当前部分政务单位(如巴州区教育局等)存在“全面拒绝与自媒体、新媒体合作”的倾向,违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政策要求,导致政务信息传播渠道单一、群众互动反馈不畅,既不利于政务公开落地,也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信息需求,甚至可能引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误解。
(二)目的
1. 推动巴州区政务单位转变传统工作思维,建立与合规自媒体、新媒体的良性合作机制,落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政策要求。
2. 拓宽政务信息传播与便民服务渠道,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与群众满意度,营造良性网络政务生态。
3. 明确合作边界与监管标准,降低政务单位合作风险,实现“合规合作、高效履职”的双重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巴中市巴州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局、住建局、民政局等民生领域重点单位),核心聚焦政务宣传、政策解读、便民服务、舆情回应等合作场景。
三、核心合作原则
1. 合规优先原则:合作自媒体、新媒体需具备合法资质(如营业执照、ICP备案等),内容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务工作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历史。
2. 需求适配原则:结合政务工作核心需求(如政策宣传、便民指引、本地民生服务),选择受众匹配、内容优质的合作主体,不盲目追求“流量”,优先保障合作实效。
3. 全流程监管原则:建立“筛选-签约-审核-发布-反馈-复盘”全链条监管机制,明确双方权责,防范舆论风险与履职风险。
4. 开放包容原则:摒弃“全面排斥”思维,鼓励与本地优质自媒体、垂直领域新媒体合作,兼顾“官方权威”与“群众贴近性”。
四、具体推进措施
(一)第一步:建立本地优质自媒体、新媒体资源库(1-2个月)
牵头单位:巴州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具体动作:
◦ 发布《巴州区政务新媒体合作主体征集公告》,面向本地自媒体、新媒体公开征集,明确征集条件(资质合规、近1年无违规记录、内容导向正面、受众覆盖巴州区本地为主)。
◦ 组建评审小组(由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司法局及相关民生单位代表组成),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重点核查资质、内容质量、受众口碑、舆情记录等,形成《巴州区政务新媒体合作推荐名录》,并动态更新(每季度复核1次,剔除违规主体)。
◦ 对名录内主体进行分类标注(如“本地民生服务类”“政策解读类”“文化宣传类”),方便各政务单位按需选择。
(二)第二步:明确合作范围与合规流程(即时推进)
核心合作范围(限定正向场景):
◦ 政务信息发布:政策通知、办事流程、民生项目进展等公开信息的精准传播;
◦ 政策解读:用通俗化、可视化形式(图文、短视频等)解读民生政策(如教育招生、社保医保、住房保障等);
◦ 便民服务:搭建线上便民指引平台,提供办事预约、问题咨询、诉求反馈等服务;
◦ 正能量宣传:本地公益活动、先进典型、文化传承等正面内容传播。
合规合作流程:
◦ 需求发起:政务单位根据工作需求,从《推荐名录》中选择适配合作主体,提交《政务新媒体合作申请单》(注明合作内容、目标、时间节点),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 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签订《政务新媒体合作协议》,明确内容审核标准、权责划分(如内容违规责任归属、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合作期限、终止条款等,协议需经单位法务或区司法局合规审核;
◦ 内容审核:合作内容需经政务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核(双人审核制),重大内容(如重大政策解读)需报区委宣传部备案,确保内容真实、导向正确;
◦ 发布与反馈:内容发布后,合作双方共同监测传播效果与群众反馈,及时回应留言疑问,若出现舆情风险,按《巴州区政务舆情应对预案》快速处置;
◦ 复盘归档:合作结束后,政务单位对合作效果(传播量、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进行复盘,形成《合作复盘报告》,归档留存。
(三)第三步:建立风险防控与保障机制(长期坚持)
风险防控机制:
◦ 舆情监测:各政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实时跟踪合作内容传播动态,对疑似违规、负面评论及时干预,避免舆情发酵;
◦ 责任追究:若因合作主体违规导致舆情问题,立即终止合作并从《推荐名录》中剔除,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因政务单位审核失职导致问题,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培训提升:每半年组织1次政务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涵盖新媒体传播规律、合作风险防控、内容审核技巧等,邀请本地优质新媒体从业者、法律专家授课。
保障机制:
◦ 组织保障:成立巴州区政务新媒体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统筹协调各单位合作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解决合作中的难点问题;
◦ 考核激励:将“政务新媒体合作成效”纳入各政务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占比5%-10%),对合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 经费保障:各政务单位可从年度政务宣传经费中列支合作费用,明确经费使用标准,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政策宣传、便民服务类合作项目。
(四)第四步:试点先行,逐步推广(3-6个月)
试点选择:优先选择民生关注度高、宣传需求迫切的单位(如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作为试点,选择3-5家本地优质自媒体(如巴州本地民生服务号、垂直领域政策解读账号)开展首批合作,聚焦“教育招生政策解读”“老旧小区改造进展宣传”“社保医保办事指引”等具体场景。
经验推广:试点结束后,总结成功案例与合规经验,形成《巴州区政务新媒体合作试点报告》,通过召开现场会、印发指导手册等形式,在全区政务单位逐步推广合作模式。
五、责任分工责任单位: 核心职责:
区委宣传部 牵头建立合作名录、组织培训、统筹考核,指导试点工作
区网信办 负责合作主体舆情记录核查、合作内容舆情监测指导
区司法局 负责合作主体舆情记录核查、合作内容舆情监测指导
各政务单位 按需求发起合作、落实内容审核、开展舆情处置、复盘合作成效
六、推进时间表
阶段 时间节点 核心任务
筹备阶段 第1个月 发布征集公告、组建评审小组、制定合作协议模板
试点阶段 第2-3个月 完成合作名录初建、确定试点单位与合作主体、开展首批合作
复盘推广阶段 第4-6个月 试点复盘、总结经验、全区推广合作机制
常态化阶段 第7个月起 动态更新合作名录、定期培训考核、保障合作合规高效
七、附则
1.本方案由巴州市巴州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政策,按新政策调整执行。
2.各政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合作实施细则,报区委宣传部备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