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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新城二期是一个有20栋楼的大型老式小区,整个小区只有唯一的车辆进出通道。长期以来,这条生命通道被乱停乱放的车辆占用。居民开车进出十分不方便,更严重的是,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车辆根本无法进来。我们的生命财产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对这个问题,我拨打过12345进行过反映,消防部门的反馈可笑至极。他们声称,根据什么国家标准,这种老式小区,不设消防通道,他们无权处置。对于这种踢皮球的行为我感到很愤慨。根据消防法第60条第5款的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可进行处罚。我在这里有三个问题:1、如果不是消防车通道,那请问有关职能部门,我们这个有20栋楼的小区,一旦发生火灾,在进出通道被堵塞的情况下,消防车如何进来?飞进来?还是我们活该只能靠自己人工灭火?2、消防部门究竟应该玩文字游戏,还是应该尊重事实?3、在香港火灾惨痛教训的当下,消防职能部门仍然尸位素餐,漠视问题,坐等问题发生,这严重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效率革命精神,请问职能部门都不作为,那我们生命财产还有何保障?
本人家住6楼,在4年前,楼下4楼就发生过火灾,小区生命通道被占用,消防车就被堵在了小区外面,进不来。严重耽误了火灾救援的宝贵时间,我们小区业主,深切盼望有关执法部门,能够为民执法,执法为民,让小区的生命通道成为顺畅通道,对乱停乱放,露头就打,不要让香港的事故教训再次发生在我们身边,切实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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