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顺庆区“汇添福”出借债权人 保证金退赔事宜的回复 南充市财政局: 我们是顺庆区“汇添福”公司出借债权人代表,就2025年12月12日答复“汇添福”出借债权人的诉求,现就“汇添福”公司集资案件项下1000万元保证金及200余万元利息退赔事宜,特向南充市财政局致函,强烈要求南充市财政局领导切实履行监管督促职责,推动“汇添福”公司保证金款项立即向全体债权人兑付。 一、 款项退赔具备明确依据,兑付工作刻不容缓,顺庆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此前发布的集资案件处置说明已明确,案涉1000万元保证金及200余万元利息,依相关约定应于2025年4月全额退赔全体出借债权人。该笔资金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核心兜底款项,而涉案集资款已拖欠十余年,大量债权人因资金无法回笼,生活陷入困境,切身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目前该笔款项暂存于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设立的出借人共管账户内,无任何合法依据可对其进行冻结,贵单位应立即督促相关部门解除限制,启动资金退赔程序。 二、 司法程序早已多年前终审,阻挠退赔行为严重违法违规,涉案“汇添福”公司高管、股东(蔡学胜、胡涌泉、胡志刚、伍庆丰)就资产处置提出的执行异议,本案早年前经顺庆区人民法院、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决,法定司法流程已全部完结。我们严正声明,坚决反对上述人员以所谓1533余万元集资款参与分配的无理主张。 令人愤慨的是,个别政府部门及法院相关人员的不当介入,直接导致保证金退赔工作无端停滞。当前市中院、顺庆区法院以“需完成相关司法流程”为由拖延兑付,但“汇添福”集资案件早已结案多年,所谓“后续司法程序”缺乏法律依据,纯属拖延推诿之辞。对于贵局要求债权人提供退赔法律依据、要求各方达成共识方可推进的说法,全体债权人表示强烈反对与极大愤慨!款项退赔有明确约定在先,司法程序已给出最终定论,任何单位与个人均无权设置额外障碍。 三、 强烈要求贵单位履行职责,限时启动资金退赔,市级部门已督促顺庆区成立专项工作组,且2025年12月8日顺庆区相关部门已与债权人代表当面沟通,明确了县级包案领导,但包案领导具体身份至今未向债权人公示,到场部门领导不实。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强烈要求贵单位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切实发挥市级监管部门督促、指导职能,责令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在一个月内启动1200余万元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赔工作,确保款项足额、及时发放至每位债权人手中; 2、督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庆区人民法院摒弃拖延作风,依法高效办结相关事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退赔工作推进; 3、立即向全体债权人公示县级包案领导具体信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公示工作进展。 此外,若后续处置工作需债权人配合,或有任何进展更新,恳请贵单位第一时间向全体债权人公示。我们正告各方,全体债权人将始终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若相关诉求仍得不到解决,我们将进一步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顺庆区“汇添福”出借债权人全体代表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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