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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6年 出生,成都市双流户籍,1999 年生育一子 此后始终响应国家独生子女政策,未再生育、未收养子女,属于合法独生子女家庭。
现我已临近退休年龄,正准备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却发现因未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无法享受成都市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津贴(包括但不限于每月奖励扶助金、养老金加发等政策)。近期我们多次前往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咨询办证事宜,均被告知 “无办证记录,无法办理”,但我们了解到部分地区针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家庭,仍开通了补证或通过其他材料佐证身份的通道。为此,特向贵部门提出申请,恳请领导站在老百姓的立场,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协调处理,如有需要,我们随时可配合贵部门的核实工作。恳请贵部门体恤普通群众的合理诉求,给予政策范围内的帮助与支持,让我们的退休生活能得到应有保障。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盼复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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