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对象信息:
姓名:梁明军
单位:华蓥市21道拐检查站
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5年12月19日15时左右,在华蓥市21道拐检查站工作人员梁明军因玩忽职守(玩手机),未及时操作道闸杆上升导致一辆suv停在路口,此时本人骑自行车从山上下来,因未及时抬闸车辆堵在路口撞坏了该检查站的停车杆(稍微有点形变不影响正常使用)。
事发后,该检查站工作人员梁明军从站内出来处理。在协商赔偿事宜时,对方在未出示任何维修报价单、费用明细或官方收费标准的情况下,直接要求我赔偿人民币800元整。我提出异议,并告知其了解到类似停车杆的市场价格约为200元左右,但对方却坚持向我索要800元维修费用,否则不予放行,且态度强硬。为不予和他争吵,我被迫通过微信向其支付了800元。
投诉理由与质疑:
1. 收费依据不明:工作人员梁明军直接口头定价800元,整个过程未出示任何成文的收费标准、损坏物品价格鉴定或第三方维修报价单,收费行为随意,缺乏透明度和合法性。
2. 涉嫌利用职务不当得利:其利用在检查站处理事务的职务便利,在无明确依据的情况下收取远高于市场价的费用,该行为涉嫌“逐利执法”或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
3. 程序不规范:收取赔偿款后未出具任何正式票据,财务流程极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
我的诉求:
1. 请求贵单位依法调查华蓥市21道拐检查站工作人员梁明军这次收费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2. 要求梁明军或其所在单位出示本次800元收费的合法依据、价格构成及正规票据。
3. 如查实该收费无合理依据或属于乱收费,要求责令其退还多收的款项,并对其不当行为进行处理。
4. 督促该检查站规范损坏公物赔偿流程,做到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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