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63|评论: 1

新华日报发表评论:淫秽≠不雅,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红线不能如此戏说

[复制链接]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5-12-24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正视听!新华日报发表评论:淫秽≠不雅,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红线不能如此戏说

                              

                                 谢歌说事


        12月23日,新华日报发表题为《向好友发不雅算违法?别误读》的评论文章指出,“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既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更不是未来的执法重点领域。这是一种误读,甚至会引发舆论场的认知混乱,以及网友对新法的抵触、恐慌情绪。

640

        评论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细化本是筑牢公民权益保护的法律屏障,却因部分媒体的片面解读引发舆论场热议。
640

         评论指出,“新法哪里有什么“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新增内容?”
将“传播淫秽信息受重罚”简化为“向好友发不雅照算违法,最高拘15天罚5000元”,“淫秽≠不雅”,这种断章取义的解读不仅偏离立法本意,更可能制造公众对新法的认知混乱与抵触情绪,实属对法律红线的不当戏说。
640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精准适用,而精准适用的前提是对法律概念的严谨界定。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制的“淫秽信息”,有着明确的法律内涵,特指那些公然违背公序良俗、以满足低级趣味为目的、具有强烈性暗示且危害社会风气的内容,其核心在于“传播”行为的危害性与公共性。而日常好友间私下交流中可能出现的轻微不雅内容,只要未超出私人交往边界、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显然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信息”有着本质区别。将二者混为一谈,既忽视了法律对“淫秽”与“不雅”的界定差异,也无视了私人交往与公共传播的场景区分,本质上是对法律条文的误读与简化。

       由此,我赞同新华日报的观点。从立法初衷来看,此次法律修订对传播淫秽信息加大处罚力度,其靶向始终是恶意传播淫秽物品、利用淫秽信息骚扰他人、破坏网络空间秩序等违法行为,而非普通公民的正常私人交往。近年来,网络空间中淫秽信息传播乱象频发,不仅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严重污染社会风气,新法的细化正是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这类违法行为的规制。但部分媒体将执法重点引向“好友间发不雅照”,恰恰颠倒了立法本意,让公众误以为新法会过度干预私人生活,这种误读既可能削弱公众对法律的信任,也可能干扰执法机关的精准执法,让真正的违法者有机可乘。

       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关键载体,在法律普及过程中肩负着严谨解读的责任。法律条文的专业性决定了其解读不能脱离立法背景与法律体系,更不能为了博取流量而进行片面放大或刻意误导。此次“向好友发不雅照算违法”的不实解读之所以能广泛传播,本质上是部分媒体放弃了专业操守,用简单化、标签化的表达替代了对法律的深度阐释。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原则,更可能引发公众对法律的恐慌情绪,阻碍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法治社会的构建,既需要法律条文的完善,也需要公众对法律的正确认知,更需要媒体的理性传播。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其实施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执法机关应明确执法边界,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避免过度干预私人生活;媒体应坚守专业底线,全面、准确解读法律,做好法治普及的桥梁;公众也应理性看待法律修订,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分清合法与违法的边界。

        淫秽与不雅不能划等号,私人交往与公共传播更应被明确区分。法律的红线不容戏说,只有各方都坚守法治精神,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屏障,让公众在法治的框架内安心生活、自由交往。


       关注“谢歌说事”,看热点新闻事件,给你不一样的视角。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2-2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吸毒还封存呢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