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697|评论: 4

[四川群众呼声] 反对以“整改”代替拆除!坚决制止违法建筑合法化[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2-2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相关部门此前回复,并明确要求业主在 1 月 31 日前完成整改。
但我要再次强调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 违法建筑没有整改的概念,只能依法拆除!
既然已被执法部门认定为“存量违法构筑物”,那就必须依法拆除,绝不存在“整改后继续使用”的说法。

这处钢架楼梯是 2010 年私自搭建,完全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如今还准备作为网吧的消防通道使用。违法构筑物承担消防功能,本身就是严重违法。

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到 1 月 31 日期限到了,不但没有拆除,反而出现:
拖延、补手续、违规“合法化”、甚至官商勾结的可能性。

所以我在此公开表态并要求:

1. 违法楼梯必须拆除,不存在“整改”选项。

整改=默认继续使用,这是偷换概念,居民绝不接受。

2. 在违法楼梯未拆除前,坚决不能为该网吧办理任何消防和经营手续。

一旦违规通过,就是对居民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3. 请相关部门公开:整改内容到底是什么?是拆除还是“应付式整改”?

我们需要明确的结果,而不是模糊的处理。

4. 1 月 31 日到期后,如未拆除,我将继续向省级部门、市政府及媒体实名反映。

山西临汾网吧火灾 3 人死亡的惨剧就在眼前,
我们小区不能再冒任何风险。

违法建筑必须拆除——这是法律,也是底线。

微信图片_20251113130531_10_4.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1-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反对以‘整改’代替拆除!坚决制止违法建筑合法化”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同巴州区消防大队、佛阳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拾趣网吧”位于通佛路110号2楼,经营面积约400平方米,目前正在开展装修中。

  您反映钢架楼梯位于电力小区内,该2楼后门楼梯系房屋所有权人刘某2010年为开办原“博爱幼儿园”所建,主要用于满足消防要求,楼梯为钢结构,自建成后一直作为消防通道使用。原幼儿园停办后,现承租人继续将该楼梯拟作为“拾趣网吧”的消防通道。

  针对该钢架楼梯,我局与区消防大队已责令业主限期整改,若业主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后续,若市民发现违法搭建行为,欢迎拨打电话:0827-8588168,我局将第一时间派人现场处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巴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8日
满意(0)
不满意(1)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已经十分清楚:这是违法建筑,不是简单的“自行整改”就能变成合法建筑的。法律规定摆在那里,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把违建“整改后合法化”。
现在帖子迟迟没有回复,我必须再强调:
违法建筑必须依法拆除,这是底线,不存在整改和补手续的空间。
如果有关部门仍不回应,我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及媒体举报,并同步保留所有证据。
请给群众一个明确答复:违建到底拆不拆?是否有人在为其补办手续?

发表于 2025-12-2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稀泥的事情常有发生,希望言出必行!提高公信力。。。。。。

发表于 2026-1-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执法局 发表于 2026-1-8 14:42
网友您好:

  您反映“反对以‘整改’代替拆除!坚决制止违法建筑合法化”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 ...

     怎么个“整改”法,不能说明吗?楼主的问题很明白,为什么总是含含糊糊地回复?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