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帅 内江融媒记者 高波
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以床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判:邹某等五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获刑七个月至三年九个月,罚金七万元至十六万元不等,全部违法所得被追缴用于退赔受害人。此案涉案金额超733万元,168名老人中招,至今仍有563万余元损失未挽回,成为养老诈骗的典型警示案例。
精心布骗局:“养老床位”变吸金工具
2019年5月,一家名为“自贡市葛仙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在未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隆昌市悄悄设立分公司。这家公司的实际操控者陈某(已故)及其子陈某某(另案处理),盯上了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钱,想出了“以床养老”的骗局。
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该公司在邹某等人的密切配合下,先后在隆昌市春牛坪、南关牌坊等地开展经营活动。他们通过招聘人员、打电话、发传单、举办推介会等方式,辅以赠送礼品、组织活动、邀请吃饭、参观养老基地等手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人公开宣传所谓的“以床养老”项目。
他们对外宣称,只要预存一笔“养老服务储备金”,不仅能锁定养老基地的优先居住权,还能享受每月高额补贴,折合年利率高达10%-15%,到期后本金全额退还。为让骗局更可信,公司还设计了“贵宾卡”“钻石卡”“至尊卡”等不同等级,对应3万至9万元不等的预存金额,甚至与老人签订正式合同,组织老人参观所谓的“养老基地”,用礼品、聚餐等小恩小惠打消老人顾虑。
从2019年5月到2020年10月,短短一年多时间,这家分公司就吸引了168名老人投资。尽管部分老人拿到过少量补贴或退回部分本金,但整体仍有563万余元养老钱打了水漂。
团伙分工细致:五人各担“角色”牟利
这场骗局能顺利实施,离不开邹某等五人的紧密配合。
作为分公司实际负责人的邹某,是整个骗局的“操盘手”。他全面管理公司运营,对接总公司,直接主导了733万元存款的非法吸收,从中获利20.5万元,是案件中的主犯。
其余人员刘某某等人则身兼“销售总监”“讲师”“推广员”“财务管家”等身份,“推广员”各自带领团队发传单、拉客户,“讲师”则通过讲座向老人描绘“美好养老图景”,“财务管家”则负责收钱、签合同、发补贴,甚至用自己的银行卡收纳老人存款。更值得注意的是,团伙中王某某还有前科。
法网恢恢:证据确凿五人终获刑
2021年,这场骗局被警方盯上。邹某等五人先后被警方抓获或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到案后,五人都如实供述了罪行,其中三人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大量证据,清晰还原了骗局全貌。五人及其辩护人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五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伙同或帮助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且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邹某为主犯,其余四人为从犯,结合自首、坦白、退赃等情节,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并要求五人在违法所得范围内退赔老人损失。
法官警示:守住养老钱,警惕“高收益”陷阱
承办法官提醒,近年来养老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核心都是以“高收益”“零风险”为诱饵。老年人面对“养老项目”“养老投资”时,一定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宣传,不轻易签订合同、交款;投资前务必向民政、金融监管部门核实项目合法性;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交给他人保管。一旦发现疑似诈骗,及时报警,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