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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祥和园小区现在一楼违法阻挠旧改施工,已经停工了!小区一片稀烂,请不要转到综合执法局!请不要转到综合执法局!请不要转到综合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需经法定程序审批并公示设计方案。现就绵阳市政府主导的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道沿设置问题,向贵部门提出正式投诉:
合法决策程序
经全体业主依法表决,以96%的同意率通过改造方案,明确道沿宽度按开门墙体计算为2米。该决策程序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
违法占道经营诉求
部分一楼门面经营者以扩大经营空间为目的,要求将道沿宽度改为3-3.5米。经核查,该诉求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规定;超出规划许可范围,涉嫌违反《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 根据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擅自占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益;第二百七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施工受阻现状
目前部分经营者采取围堵施工设备、阻挠人员进场等行为,导致工程停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该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建议依法处置。
法律依据建议
恳请贵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责令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阻挠行为,并依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对擅自改变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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