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尊敬的蓬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关注家乡发展的热心人士,近期我留意到政府发布的《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该政策关乎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民众生活,意义重大。在此,我从普通民众视角出发,结合相关规定,就通告中存在的程序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希望能助力政策制定得更加完善、合理。 在研读通告时,我发现一个关键问题:本次征求意见稿未明确意见反馈的具体渠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应清晰告知公众意见反馈的方式,比如具体邮箱地址、邮寄信件的收件地址,或者专门的线上留言平台链接等,方便民众参与。但目前通告中并未提及这些关键信息,这会给想要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民众带来极大不便,极有可能导致民众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无法有效传达给政府部门,影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另外,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也未在通告中明确。合理的征求意见期限是保障公众充分参与的基础,一般来说,应给予公众不少于一定时长(如7个工作日)的时间来深入研究政策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没有明确截止期限,民众难以把握反馈时间,可能会错过参与机会,违背了广泛征求意见的初衷。 同时,通告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无具体日期。这使得整个通告在时间的严谨性上有所欠缺,不利于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发布时间节点以及相关时间性规定,可能引发对政策生效时间、征求意见周期等方面的误解。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这些程序上的细节问题,尽快完善意见反馈渠道、明确截止期限,并补充完整落款时间。这不仅是对相关规定的严格遵循,更能充分彰显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民众参与权的尊重,从而制定出更贴合蓬安县实际、更受民众支持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期待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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