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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人唧唧歪歪,在网上说这事,我都不好开口说。2010年的村民饮水工程,上面拨款修饮水池。村委组织修建,义务筹工酬劳。我老丈人在工地出事故,送至蓬安县人民医院救治,才保住命。期间产生的费用,用一纸调解协议忽悠。当时本着不撕破脸的原则,睦邻友好,相互照应。没有鉴定伤残,没有索赔,没有要治疗费用。解决一块骨头,到2016年3月,这块骨头,以我在兴旺镇购买了房子为由,取消这块骨头。我早就与老丈人户口划开,各自独立生活,购房与骨头毫无关联。你们调查的什么?
结果2025年,有人去查我的户口迁出,确认我不是某某村的村民。确没有查到我与老丈人的户口划开?
结果闹了半天,还没搞明白。为了彻底的搞明白,有必要法庭来说一说。我输了,我输在时效上,当初太相信你们了,没有鉴定,没有及时索赔。
姜还是老的辣,结果庭审时,有位村长装糊涂,不知道怎么把骨头搞掉了。有人唧唧歪歪,有必要让你明白。什么霸占论,见得论,修路论,归为法庭论。因为这个论调,我早已耳闻。守网待兔,结果自己跳出来,话不投机半句多。
从建国以来的出行道路,被你们封死。便桥是没办法通行,老人自己想办法搭的出行通道,反倒成为大龙山村指定一条危险的道路。你家老人往这条路走一走,你放心吗?不是渠道水深,就是便桥不安。
吃了一次亏,还会吃二次吗?你大龙山村指定的这条路,必须安全可行,修桥。
先说好,后不乱。未雨绸缪,不要到时候又来糊涂,我没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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