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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拳整治房地产经纪机构虚假宣传 4类违规行为“跑不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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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5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1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在成都举办新闻通气会,通报全省房地产经纪机构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刚介绍了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背景、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广告监管处处长方敏介绍了市场监管部门整治措施及初步进展,省委网信办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通报了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及房地产领域网络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聚焦房地产领域信息乱象
重点整治4类行为

当前,房地产领域虚假房源、夸大宣传、不实承诺等信息乱象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着力规范房地产领域信息管理,切实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自媒体为主要对象,重点整治这4类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包括虚构房源、照片不实,房源核验码不符,已售房源仍挂牌宣传,发布低价房源引流,隐瞒抵押、查封等重要信息,面积、楼层、位置等关键信息严重失实等乱象。

夸大或误导性宣传行为。重点整治对学区、交通、规划、配套等作虚假承诺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使用“绝对升值”“稳赚不赔”等违规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规范营销行为。包括不标明发布机构或从业人员信息,冒充个人房源,滥用“秒杀”“抢购”等噱头制造恐慌情绪。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无证经营、“阴阳合同”、违规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制度+技术+共治
推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值得一提的是,除阶段性专项整治外,四川还将从“制度、技术、共治”三个层面着手,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防止虚假宣传问题“整治时好转、风头一过又回潮”。

在制度层面,四川正研究制定《房地产销售宣传合规指引》,将本次整治明确的4类负面清单细化成企业可对照、可执行的正面行为规范。同时,强化信用监管,将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与企业信用评价直接挂钩,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在技术层面,将升级和利用好现有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全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平台,公示经纪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是否为合规经纪机构。

在社会共治层面,将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风险提示和消费指南,持续普法。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仅依靠政府部门,也鼓励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从根本上压缩虚假宣传的生存空间。

多部门联合行动
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下一步,各地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对线上线下宣传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通过现场检查、群众投诉线索、12345热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收集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整改约谈、关停网签、公开曝光、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多种手段,全面开展整治。

此外,网信部门将加大对网络平台和自媒体的监管力度,对散布谣言、违规营销等行为,采取关闭账号、删除信息等处置措施,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还围绕当前四川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等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并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虚假宣传案例。省房地产业协会向全省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坚守为民初心、守法诚信经营”倡议,号召广大从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共同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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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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