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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市区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民主党派人士,我对限速早有异议!反映了几次也未得到重视。我有几点建议:
一,车越来越好、路越修越宽,然而限速却越整越低?建议较直段的高速公路将小车限速提高到130--140公里,弯路限速在90公里,遂道内限速在100公里,匝道限速在80公里。当前40公里的匝道限速,完全是奇葩规定!急速刹车,人为制造事故!
二,国道、省道、县道,只要是双向车道,不能低于60公里的限速!每增加一个车道,就增加10公里。比如:单向两车道(双向四车道),限速70公里,单向三车道(双向六车道),限速80公里。弯道处降低10--15公里。
三,城市里的限速,在上面规定的基础上,限低10公里。坚决杜绝目前城区内宽阔的公路上,还有30或40公里的限速!明明就是不顾实际堵车和道路的低效利用,为罚款而设立!
还有很多道路管理方面的想法,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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