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关西昌交警乱罚款问题已收悉。经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反映西昌交警乱罚款问题。
2.调查核实情况: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来访高度重视现已为您进行核实,您反映的西昌交警乱罚款问题不属实。
3.调查处理意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二条第(十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1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相关实施办法,在城市道路行驶未系安全带的,可处50元罚款。
您提及的“城市道路限速40公里以内不扣分”的表述并不完整。当前全省统一执行的记分规则中,“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的行为,均会被依法记1分并处罚款。泸川路属于城市普通道路,因此对您的处罚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经核查,本次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取证、开具法律文书,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安全驾驶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基础,系安全带是最基本的防护措施。请您在今后的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电话:2180097
承办单位: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经办人:刘凡
日期: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