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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演员邢昀”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某剧组在夜里拍雨戏,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在毫无遮挡的状态下,被淋得浑身湿透。邢昀称,这场戏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把孩子换成“假孩子”,但是剧组为了节约时间就没有换,“孩子被雨淋了好久,哭得撕心裂肺。”
视频一经曝光,瞬间点燃网民怒火。“孩子才这么大,得了肺炎怎么办?”“这是拍戏还是折磨?”“看得心疼又愤怒!”还有网民将矛头指向家长,“部分家庭因经济压力,将孩子视为赚钱工具,对明显存在风险的拍摄选择沉默甚至配合。”“有的儿童演员还会挨打挨骂,真不知道家长为什么会允许这种行为。”
律师认为,该事件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此次拍摄中,剧组在深夜使用洒水车制造大雨,致使婴儿处于淋雨状态,明显未能履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定义务,已构成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实质侵害。
多家媒体则呼吁对“虐待式拍摄”严肃追责。近些年,短剧行业在流量红利推动下迅速扩张,一些制作方为追求速度和成本优势,让拍摄强度不断加码,休息权与健康权被系统性忽视。“婴儿淋雨”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短剧行业在资本与流量催熟下野蛮生长的缩影。任何以牺牲未成年人权益换取短期流量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追责与商业反噬——既难逃法律惩处,也将遭受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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