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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璀璨江月小区公共区域(绿地)被个别业主占用建私人花园的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南充市高坪区璀璨江月小区业主于2024年12月完成交房后,陆续接房并开始装修。在装修期间,部分楼栋一楼业主,对补充协议可以使用的花园草坪进行硬化并搭建围栏,为确保处置准确到位,我局一是2025年5月12日,到南充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城市建设档案馆调取了璀璨江月小区的《审批平面图》、《项目总平图》及绿化相关档案资料;二是2025年5月16日,向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去函,要求提供该项目设计说明并函告该小区绿地率的详细组成与平面分布。6月4日,设计单位收到我局函告文件后,说明绿地率及规划建筑留白的用途;三是2025年6月11日,我局致函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小区9#—19#楼共9栋建筑留白区域是否纳入小区绿地范围进行认定,该局于6月18日进行了复函。综合以上资料,12户业主占用部分为该建筑留白区域,属于小区景观深化提升范畴,未纳入小区绿地率,不属于小区规划的公共绿地范围。
关于您反映的执法认定标准及“划线允许占用”等疑问,我局未擅自为个别业主划定公共区域占用范围,也无“线内合法、线外非法”的认定标准。此前回复中提及的“对三户超线修建私人花园进行拆除”,此处的“线”指小区规划建筑留白区域边界,即超出规划留白区域、侵占已明确划定绿地范围的建设行为,属于违法建设,依法应予拆除;而规划留白区域内的利用行为,需结合合同约定及业主自治原则规范实施,并非允许非法占用公共区域。
因该规划留白区域在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有相关约定,为妥善化解争议、维护小区和谐稳定,我局结合调查结果提出以下处理建议:一是实行小区自治管理。由小区物业公司牵头,与一楼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制定该区域合理利用方案,方案需经小区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二是规范建设标准要求。该区域如需进行分隔,原则上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可采用高度不超过1.5米的通透式护栏或绿篱进行隔离,兼顾业主使用需求与小区整体环境美观、通透,确保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和居住体验。三是强化监督整改落实。我局将对超出规划留白区域、侵占小区绿地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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