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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业委会不做人,私自更换物业,恳请领导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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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丽景天城D区业委会违规换物业,还歪曲法院裁定误导业主!

巴中丽景天城D区业主实名维权!小区业委会更换物业全程违规,还故意歪曲法院裁定结果虚假宣传,恳请主管部门介入彻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核心违规事实

1.物业满意度测评造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换物业”无合法依据,未获法院认可;

2.换物业未开业主大会,直接剥夺全体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

3.无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与新物业签合同,签约行为属无权代理,合同应无效。

歪曲法律事实,虚假宣传误导业主

我们十户业主代表曾起诉维权,法院仅裁定原告主体失格(非判决败诉),从未认定业委会行为合法!但业委会在小区大肆宣称“业主起诉败诉”,混淆“裁定”与“判决”,刻意误导全体业主,引发众怒。

现状堪忧,违规行为仍在持续

目前业委会拒不整改,仍推进新物业强行入驻,公然违背业主意愿,持续侵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

业主郑重诉求

1.责令业委会停止虚假宣传,澄清法院裁定真相,消除不良影响;

2.立即叫停新物业入驻,作废与新物业的无效合同;

3.按《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物业事宜;

4.恳请巴州区房管局杨帆科长、西城街道、后坝社区履行监管职责,联合调查业委会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恳请市级主管部门督办,核查属地单位监管缺位问题。

我们已收集法院裁定书、业委会虚假宣传证据、维权业主签字名单等完整材料,所述均真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恳请巴中相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还小区业主公道!也恳请广大网友关注转发,助力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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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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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3 2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物业,可以浩招大家不交物业费,往死的拖,特别巴中现在的房管局烂尾楼他不管友丁上物业了,业主都没要求换物业他可以出文要求物业退场

2025优秀版主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2-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者没领会自己的位置,他们觉得他们是大爷,没意识到他们是靠业主们生存
发表于 2026-2-28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业委会不做人,私自更换物业,恳请领导彻查!”问题回复如下:
2024年12月,丽景天城D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采取入户问卷调查方式,征求业主对物业续签或重新招标的意见,调查前在小区进行了公告,调查后将结果进行了公示,并于2025年3月,通过代理机构公开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期间,部分业主反映更换物业未召开业主大会,采取入户调查存在造假的相关问题,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并阻挠新旧物业交接。而另一边,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和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多次要求依法尽快进行物业交接。鉴此,区房管局、西城街道、后坝社区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最终以法院判决(裁定)为准,在法院判决(裁定)前,暂不进行物业交接,双方均表示同意。2025年5月,部分业主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2025年11月,巴州区人民法院(2025)川1902民初3726号裁定:原告并非本案适格原告,驳回原告的起诉;2026年1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川19民终2号终审民事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市中院在该裁定书第7页已阐明观点:“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巴中市巴州区后坝社区丽景天城D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有权与山东家和盛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家和盛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签订《丽景天城D区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依法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一审对原、被告举证入户对物业续签或重新招标调查的户数、内容、真实性、重复户数进行法庭调查,庭审笔录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均签字确认,法院根据证据及庭审情况裁定。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存在“法院仅出具民事裁定书(非判决书)”而影响法院裁判结果的情形。
    综上,我办认为业主委员会通过问卷调查组织业主共同表决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程序和结果是有效的,组织业主共同表决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程序和结果是有效的,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属合法,新旧物业应当依法有序完成交接,并共同维护本小区和谐稳定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2026年2月11日,信华物业与家和盛物业已依法完成交接,区房管局、办事处到场监督指导。物业领域整治需要全体业主参与,小区和谐幸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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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城街道的回复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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