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麻辣社区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车辆门禁无故拦车、影响出行问题:街道综合执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核查门禁系统与车牌录入记录,立即恢复正常通行;同时要求物业完善业主车牌信息录入、通知流程,并在小区业主群进行公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关于物业擅用公共资源牟利、未公示未分成的问题:依据《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已要求物业限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共收益须单独列账、归全体业主所有,违规使用将移交住建或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关于物业合同不平等、只罚业主不考核物业的问题:街道已督促物业对照合同与法规补充服务标准、考核条款、违约责任;合同显失公平部分,建议业主协商修订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关于街道办、社区未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二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九十日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的。分期开发的物业服务区域,先期开发建设的区域内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告。建设单位未按时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具体事宜可到街道办事处210办公室咨询。 关于物业服务态度差、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已对物业公司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要求端正服务态度、畅通业主沟通渠道,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街道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定期回访,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荆溪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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