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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岳池公安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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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尊敬的举报受理部门:

本人陆正兵,现就网络辱骂侵权案件处理过程中,岳池县城东派出所、朝阳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及非法拘禁行为,向贵部门实名举报,恳请依法彻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对象

1.岳池县城东派出所民警范警官(负责本人网络辱骂侵权案件,拒不依法处理);
2.岳池县城东派出所民警邱海(非法拘禁、拘留本人);
3.岳池县朝阳派出所涉事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拘禁、拘留本人);
4.岳池县城东派出所、朝阳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对下属工作人员的不作为、非法执法行为监管失职)。

二、事件详细经过

(一)网络辱骂侵权案件立案后不作为

此前,本人陆正斌遭他人在网络平台公然辱骂,相关侵权言论已对本人的名誉权造成严重侵害,且扰乱了本人的正常生活。本人在固定完整证据(含网络辱骂言论截图、发布平台信息、侵权账号信息等)后,依法向岳池县城东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初期,城东派出所无故不予立案,经本人多次沟通、提交补充证据后,才勉强立案受理。然而,自立案至今已近两个月时间,城东派出所负责该案的范警官始终未对案件进行实质性调查,既未核实侵权人的真实身份,未采取任何调查取证措施,也未向本人告知案件进展情况。期间,本人于一个月前主动前往城东派出所询问案件处理进度,范警官态度敷衍,未给予任何明确答复,其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导致本人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得到保障。

(二)派出所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拘留本人

在本人前往城东派出所询问网络辱骂案件处理情况的当日,该所民警邱海在无任何合法依据、未出具《拘留证》《传唤证》等法定文书、未说明任何执法理由的情况下,强行将本人限制人身自由,实施非法拘禁行为。随后,朝阳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也参与其中,共同对本人进行非法拘留,严重侵犯了本人的人身自由权。

本人全程未实施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询问案件进展,却遭到两派出所工作人员的非法拘禁与拘留,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典型的执法犯法、乱作为行为。

三、相关证据

1.网络辱骂侵权相关证据:包括侵权言论截图、发布记录录屏、侵权账号信息、证据保全材料等;
2.案件立案相关凭证:城东派出所出具的立案回执(如有);
3.非法拘禁、拘留相关证据:本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相关见证材料(如有证人)、本人与派出所工作人员沟通的录音(含询问案件及被非法拘禁过程中的沟通记录)、本人人身自由被限制的相关佐证材料;
4.沟通记录证据:本人与范警官沟通案件处理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其不作为)。

四、举报请求

1.依法彻查范警官在网络辱骂侵权案件中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责令其立即对案件开展实质性调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需),并将案件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2.依法立案调查邱海及朝阳派出所涉事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拘留本人的违法行为,查明事实真相,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纪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3.责令岳池县城东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就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本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4.依法保障本人的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禁止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以任何非法理由对本人进行滋扰、报复;
5.就本次举报事项的调查进展及最终处理结果,定期向本人出具书面告知,确保举报得到公正、高效处理。

本人郑重保证,所举报的全部内容均真实无误,提交的证据均合法、原始、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贵部门高度重视此事,严格依法履行调查职责,坚决纠正执法乱象,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盼复!

举报人:陆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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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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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你好!
       因你在网络上发布多条相似内容,现统一回复如下:
       一、经我局督察审计大队调查核实,2025年11月9日凌晨1时许,报警人陆某兵与朋友罗某、尹某等人在岳池县某烧烤店内吃饭喝酒,期间,罗某、尹某主动与邻桌人员黄某等人搭讪、喝酒,陆某兵见状后心生不悦。随后陆某兵与黄某发生争执,双方互相辱骂。接警后,我局朝阳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处置,通过调取监控、询问报案材料及证人证言,发现现场并未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双方仅存在相互辱骂,于当月11日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因报案人陆某兵不配合,朝阳派出所多次电话通知拒接。目前,因不存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案作出终止调查决定,并告知陆某兵等当事人。
       经核查,未发现城东派出所向朝阳派出所说情打招呼的情形,且朝阳派出所处警人员拷贝了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并作为证据留存,因此,朝阳派出所不存在包庇对方、不作为以及删除现场监控视频的问题。
       二、经查,2025年11月24日,我局接岳池港华燃气公司反映陆某兵不配合公司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反映,城东派出所出警处置,由于陆某兵极不配合,城东派出所通过电话联系陆某兵的母亲陆某菊,陆某菊主动到城东派出所说明陆某兵精神、情绪方面的情况。因此,不存在城东派出所工作人员找白庙派出所打电话骚扰威胁陆某兵母亲,以及非法侵入住宅、违规执法的情况。
       三、2025年11月13日,陆某兵委托罗某在朋友圈爆料,称朋友和两个堂妹在某饭店喝酒,岳池县教育局那桌喝多了,喊我朋友的妹妹陪酒,把她们当成陪酒女一样调戏,我朋友他们没有搭理,准备离开,被教育局的骂,朝阳派出所出警,但不敢处理,还删除了监控视频。但几分钟后,罗某将该条朋友圈删除。随后,罗某陪陆某兵到教育局纪检部门就此事举报投诉,过程中,罗某感觉陆某兵不对劲。后经过核实,罗某认识到陆某兵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同时,罗某认识到陆某“中华教育记者、驻京办、广安驻北京商会”等头衔均为不实信息,双方在网络上发生争执。故你反映的“‘岳池县网红罗蜜’侵权、辱骂、造谣、威胁、销毁证据”等问题并不属实。
       四、另查,2026年1月14日,陆某兵多次拨打110,扬言使用汽油火烧岳池县公安局,2026年1月以来,陆某兵多次在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上发布视频及图片,辱骂岳池县公安局及岳池县公安局公职人员,扰乱社会秩序。2月8日,我局城东派出所民警持警官证、传唤证在岳池县坪滩镇大坪西街一无名门市将陆某兵传唤到案,目前,违法行为人陆某兵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公民有权依法举报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但举报必须基于客观事实。任何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都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同时,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维护执法公信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岳池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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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12.png 到底哪个才是你的真名哦
发表于 2026-2-2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及时回复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26-2-28 2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人 我骂人我认 我疯了么 你骂我 不处理 我才骂的 微信13108266767

 楼主| 发表于 2026-2-28 2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xxuxuu 发表于 2026-2-8 10:48
到底哪个才是你的真名哦

我本人 我骂人我认 我疯了么 你骂我 不处理 我才骂的 微信13108266767陆正兵 陆齐是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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