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763|评论: 11

[四川群众呼声] 广安住建局请睁眼!再沉默,就是漠视群众利益![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2-1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广安锦绣山河龙湾7栋3号房业主。
关于房屋面积纠纷、开发商违规要求补差价、拒不办证一事,我已:
✅ 拨打 12345 多次
✅ 拨打 12388 实名举报
✅ 麻辣社区发帖 2次
✅ 证据齐全:合同、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记录。

但至今:广安市住建局无一人联系、无一句回应、无一次处理。

事实明明白白:
- 2016年买房 96.16㎡
- 2018年交房实测 95.06㎡
- 开发商已退差价
- 税务按95.06㎡收税
- 我按95.06㎡交了8年物业费
所有部门、所有凭证都认95.06㎡

现在开发商突然拿出 2023年私下单方测绘,面积变成96.48㎡,强行要补钱,不补不给办证。
一套房三次面积,明显违规不合理。

我就问广安住建局:
你们到底管不管?
老百姓合法权益,你们护不护?
投诉多次不处理、发帖多次不回应,这是不是不作为?

我再次严正要求:

1. 立即确认 2018年交房实测95.06㎡合法有效
2. 立即制止开发商 乱补差价、违规要挟办证
3. 立即督促开发商 按95.06㎡无条件办证
4. 对监管缺位、漠视群众诉求问题 作出书面说明

我不会放弃、不会妥协、不会被吓住。
你们继续装死、继续无视、继续拖延,
我将继续向上级:
国务院督查平台、省级纪委、省级住建厅、媒体平台 全面反映。

人民群众的事,不是小事!
住建局的职责,不是摆设!

请广安市住建局立刻正面回应,不要再漠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3-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锦绣山河项目办证和违约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目前开发企业正在为锦绣山河项目业主分批次办理房产证。针对您所反映违约和面积补差的问题,该情况属于业主与企业间的合同纠纷,建议业主根据购房买卖合同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协商无果,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满意(0)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6-2-11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荒唐,在办证的关键节骨眼上,开发商睡醒了,此时不讹更待何时?
发表于 2026-2-2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6-3-5 1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

发表于 2026-3-6 1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最大的恶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尽量为难别人

发表于 2026-3-6 1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3-6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6-3-4 15:1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锦绣山河项目办证和违约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 ...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所谓“属于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途径”的回复,是典型的推诿扯皮、监管失职,完全是在漠视群众合法权益,推卸法定职责!

1. 关于测绘与面积监管职责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案涉房屋2018年交付时,开发商已按95.06㎡结算并开具发票、收取物业费至今,你们作为主管部门,本应依法对测绘成果进行审核、监管,却放任开发商在交付8年后单方面重新测绘,并以此要挟业主补缴差价,这本身就是你们监管失职的铁证!
2. 关于开发商捆绑办证的违法性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开发商以“不补差价就不办房产证”相要挟,属于明显的违规捆绑、强制收费,你们作为监管部门,不仅不依法查处,反而将责任推给司法途径,这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无视,更是对开发商违法行为的纵容!
3. 我的明确要求
我要求你们立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 责令开发商停止违规补差价要求,按2018年交房结算的95.06㎡为我办理不动产权证;
- 对开发商违规捆绑办证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 对你们内部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如果你们继续无视事实和法律,我将持续向省住建厅、省纪委监委举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6-3-6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6-3-4 15:1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锦绣山河项目办证和违约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 ...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所谓“属于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途径”的回复,是典型的推诿扯皮、监管失职,完全是在漠视群众合法权益,推卸法定职责!

1. 关于测绘与面积监管职责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案涉房屋2018年交付时,开发商已按95.06㎡结算并开具发票、收取物业费至今,你们作为主管部门,本应依法对测绘成果进行审核、监管,却放任开发商在交付8年后单方面重新测绘,并以此要挟业主补缴差价,这本身就是你们监管失职的铁证!
2. 关于开发商捆绑办证的违法性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开发商以“不补差价就不办房产证”相要挟,属于明显的违规捆绑、强制收费,你们作为监管部门,不仅不依法查处,反而将责任推给司法途径,这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无视,更是对开发商违法行为的纵容!
3. 我的明确要求
我要求你们立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 责令开发商停止违规补差价要求,按2018年交房结算的95.06㎡为我办理不动产权证;
- 对开发商违规捆绑办证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 对你们内部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如果你们继续无视事实和法律,我将持续向省住建厅、省纪委监委举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6-3-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6-3-4 15:1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锦绣山河项目办证和违约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 ...

1. 住建局甩锅司法!开发商8年后单方重测绑证,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监管失职!
2. 交房8年按95.06㎡履约,开发商绑证收费违法,住建局不查处只推司法,典型不作为!
3. 依条例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办证,不得绑价收费!住建局不履职,我必向上举报到底!

发表于 2026-3-9 1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办证 和 补差价 这两项事情是不是不能绑定 这个是投诉行政部门的关键。

办证这个事 行政部门可以搞定啊。

补差价这个事 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发表于 2026-3-9 14: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