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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蓬安要饭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低保标准及残疾人补贴标准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 按照川民发【2021】180号文件要求,低保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相对统一的区域标准。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问题 按照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残疾等级一级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三级精神及智力残疾每人每月40元,四级精神及智力残疾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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