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友:
我怀着极度愤慨与无奈的心情,向大家揭露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南充分公司”)的恶劣行径。该公司公然违背承诺,恶意拖延履行协议,给我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时间上的浪费以及精神上的折磨,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诚信。
一、事件经过2026年1月26日,我因中国移动高坪营业厅存在违规服务问题,向工信部发起申诉,申诉编号为部 - 2026021203009360。工信部受理申诉后,电话询问我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我明确表示同意。
2026年2月13日,我与一名自称代表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号码:159XXXX8377)进行了长达29分40秒的通话,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后期,经过对方同意,我主动添加了该工作人员电话号码13XXXXX99的微信。
2月14日南充移动公司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的南充论坛发布公开回复,承诺“年后办理宽带取消或改资费”
然而,截至2026年3月3日,移动公司却仍未履行协议内容。这一拖延行为直接导致我额外产生了238元的无效资费,同时还给我带来了以下多方面的损害:
(一)时间成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不得不请假3次,累计请假时间长达6小时。此外,因移动工作人员从不主动联系我告知办理情况。我还拨打了16次以上电话去催进度,每次被告知在走流程,耗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信任损失移动公司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多次以“在走流程”等借口来掩盖其违约事实,这种行为让我对其信任荡然无存,我甚至怀疑该公司存在故意拖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二、违法事实与法律依据(一)恶意拖延,违反《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根据《电信条例》规定,移动公司应在“48小时内处理用户投诉”,但该公司不仅未在法定期限内履约,而且其公开承诺与实际执行情况严重脱节。这种行为已构成《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拒不履行电信服务承诺”行为,依法应处罚款。
(二)诱导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2月24日,移动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短信让我回复“认可”以“结案”,然而问题并未得到实际解决,这明显属于“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3月3日,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又表示处理话费“弄错”,这充分暴露了其内部管理混乱不堪。基于以上情况,我要求移动公司按照“退一赔三”的原则进行赔偿。
(三)软暴力侵权,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移动公司采用“拖延战术”,持续消耗我的耐心,导致我精神焦虑、工作效率大幅下降。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权与生活安宁权,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三、时间线证据链为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我将相关事件及证据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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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提交,我提醒次月要产生新的资费,其表示处理不了处理话费”。 |
| 移动工作人员表示话费处理“弄错了”,关键问题仍未解决 |
四、申诉请求(一)立即履约要求移动公司于2026年3月8日前完成资费调整,切实履行其承诺,解决我的实际问题。
(二)全额赔偿退还我238元多支出的资费,并赔偿三倍损失,以弥补我因移动公司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三)公开整改- 在四川新闻网南充论坛道歉,向广大消费者公开承认错误,以正视听。
- 承诺“建立用户投诉进度实时查询系统”,方便用户及时了解投诉处理情况,提高服务透明度。
(四)监管处罚此事我已经再次向工信部反映,建议对移动公司处以罚款,以起到警示作用,规范电信市场秩序。
移动南充分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我呼吁广大网友关注此事,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投诉,依法依规对移动公司进行处理,还消费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