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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华蓥市不动产中心主任的明言:不给你换证,你去法院告我,我没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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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给你换证,你去法院告我,我没事。给你换了证,你去法院告我,我就有事。这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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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的房屋是两户共梯入户,无法实现独立分开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关于不动产单元的定义,即“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不动产登记规程》(TD/T 10952024)第3.4条关于不动产单元“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由定着物单元和其所在宗地(宗海)共同组成,是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单位”和第3.5条关于房屋“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功能完整的空间”的规定,分割后将无法满足权属界线封闭且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要求,因此无法按您的意愿办理房产分割及不动产登记。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华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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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6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因为换证所手续不全或程序违规,他给你换证了他就脱不了干系。楼主未介绍详情和过程~~~

 楼主| 发表于 2026-3-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打过几次12345反映了。办不了或不办,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正在进行。

 楼主| 发表于 2026-3-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华蓥市庆华镇黄角村10组(原牌坊村)的村民,2002年与弟分户后,就申请住宅许可,2003年房屋建成后,拿到了华蓥市国土局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各自一本75平方。我俩兄弟共用了一个楼梯(共2层),现在要换不动产权证,测量的人说我们共用了一个楼梯,给我们整成一个户,为此我打了多次12345求助,去华蓥市不动产中心换证,说办不了,于是找到华蓥市不动产中心的主任。就有了他的至理明言:不给你换证,你去法院告我,我没事。给你换了证,你去法院告我,我就有事。我与弟协商后说,既然不能共用楼梯,我不要楼梯,确认到弟的名下也行,主任又说不行,你没楼梯怎么上二楼?我说这就不用你操心了,我另外建个楼梯或不上二楼。主任还是说办不了,要保证你房子的产权和使用功能要独立。既然打12345不管用,只好找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了哟。

 楼主| 发表于 2026-3-7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心为难老百姓的人,结果怎么,从他为难的哪一刻起,就注定了。不信走着瞧。

 楼主| 发表于 2026-3-8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不作为,乱作为。老百姓还是清楚。

发表于 2026-3-8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解决  两兄弟都是成年人了  应该有权利有独立的宅基地房产。
房子格局是历史问题,而且以前就是两个地证,必须给老百姓出路啊 当官当成这个样子 太失格。

发表于 2026-3-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典型为难群众案例

发表于 2026-3-9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测量了几年了,现在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你们拿到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是谁把问题复杂化了呢?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说与我无冤无仇,你也不会整我,这一点我还是相信的。可能你与广安市华蓥市政府有仇。政府把这个主任的职位让给你,你也有胆量和勇气不按政府的要求办事。

发表于 2026-3-10 14: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之间,户口独立,建房土地使用证独立,挨着修在一起共用楼梯,就把别人的合法利益给剥夺了,好大的官,好大的权力!兄弟之间自愿共用,和谐相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好现象。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很难,很难!

发表于 2026-3-10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说不一定正确。资料不齐、程序不合规或者兄弟间协议未达成等都是人家不能办的。一旦办了就涉及违规办理,要被追责的。你可以提出来要求告知具体缺啥资料或者啥程序,便于你明明白白知道啥原因。相互理解,共同促成。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按原来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来办不就没事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6-3-11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敢把问题说出来,就知道谁在干好事。

发表于 2026-3-11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来龙去脉,共用楼梯间在兄弟和睦时确实怎么分都可以,但哪天兄弟间或将来兄弟的子女间一旦发生矛盾,是可能被拿来说事的,到时候就是他们可能就会被说成在乱作为了。个人觉得可以试试能不能共同再修个楼梯再来分割产权嘛

 楼主| 发表于 2026-3-1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声明一下,是先分户,各自去批地,也有各自的证,是各自修的房子。就算发生矛盾,不能共用楼梯,也是自己的事,与换证有什么关系?卡着不换证,天理在哪?

 楼主| 发表于 2026-3-1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各自有证,根本不存在分割产权。反而现在弄在一起,造成产权不分,究竟是谁在作怪,大家应该明白。

 楼主| 发表于 2026-3-1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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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1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该清楚是怎么回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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