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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达州市通川区阳平农贸市场外面的人行道乱摆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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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8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达州市通川区政府相关部门于2025年上半年在恒阳丽都一期西北门外的人行道上设立的《蔬菜瓜果自产自销临时疏导区》现状——现在实际变成了脏、乱、差严重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健康的《临时农贸易市场》,且形成了突出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此处离阳平农贸不到200米,同时也违反了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议第五次会议批准)达州市农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之规定:城区农贸易市场周边200米内不得擅自设置销售同类农产品的《临时摊点》。由于距离太近,便造成了阳平农市场的部分固定商家都已出走流失,市政府主导主管的菜篮子工程变成了如今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达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推进与。

这是相关职能部门(达州市通川区城管、达州市通川区朝阳办事处,达州市通川区团包梁社区等失职造成,请尽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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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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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7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缓解金山北路沿线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象,我局会同辖区政府、社区等部门在恒阳骊都一期西南门至西北门区域紫荆花路路段设置了果蔬临时摊区,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市政道路上划定黄线规范摊位,确保人行道预留足够通行间距。

恒阳骊都一期果蔬临时摊区距离最近的阳平农贸集市直线距离约300米,未违反《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城区农贸市场周边200米内不得擅自设置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临时摊点。

二、处置情况

恒阳骊都一期临时摊区设立后并不能完全容纳周边乡镇农民售卖自产农产品,部分摊贩违规在摊区周边的紫荆花路、秋棠街占道经营。为有效解决该区域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辖区大队会同朝阳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于2026年3月12日起,每日凌晨五点开始对金山北路至恒阳骊都沿线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多次劝导拒不整改的摊贩实施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后续,也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成效,维护相关区域的市容环境秩序整洁、有序。

如有未尽事宜,请向达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咨询。联系人:吴迪、刘纲,联系电话:17208170031。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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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8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市通川区政府相关部门于2025年上半年在恒阳丽都一期西北门外的人行道上设立的《蔬菜瓜果自产自销临时疏导区》现状——现在实际变成了脏、乱、差严重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健康的《临时农贸易市场》,且形成了突出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此处离阳平农贸不到200米,同时也违反了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议第五次会议批准)达州市农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之规定:城区农贸易市场周边200米内不得擅自设置销售同类农产品的《临时摊点》。由于距离太近,便造成了阳平农市场的部分固定商家都已出走流失,市政府主导主管的菜篮子工程变成了如今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达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推进及成功愿景。

       这是相关职能部门(达州市通川区城管、达州市通川区朝阳办事处,达州市通川区团包梁社区等)摆烂与失职造成,与十五五
计划创建健康平安中国的国策背道而驰,请尽快整改。

发表于 2026-3-9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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