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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略见一斑

[四川群众呼声] 我只有照片,没有评论;顺庆区城管局看过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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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9 2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门口也好、周边也好”,他天天发帖给网民讲“国法”,只问他一句,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中有哪条规定,不准老百姓摆摊卖饺子?只要他略见一斑发于论坛让广大网民看见,广大网友就不反驳于他!再者,地方条例不能代表国家法规。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和权威公开资料,地方条例与国家法规在制定主体、效力范围和法律位阶上存在根本区别:

国家法规(如法律、行政法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等中央国家机关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地方条例(即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且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发表于 2026-3-1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别说二哥,你也一样,照样被禁过言。

发表于 2026-3-10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地教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6-3-10 10:43
大哥别说二哥,你也一样,照样被禁过言。

你有权有势,二次禁我言,一次3天,一次7天!却从头到尾找不出禁言我的证据!
你晒一晒禁言我的证据;我一直在晒你们被麻辣禁言的证据!
这就是有权就“莫须有”的铁证!禁言我,恰恰是我宣传法律的光荣勋章!




发表于 2026-3-10 12: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6-3-9 20:44
你有权有势,二次禁我言,一次3天,一次7天!却从头到尾找不出禁言我的证据!
你晒一晒禁言我的证据;我 ...

你把地方条例说成是国家法律法规大肆宣传,把国法比喻山村野夫们,上论坛喊发动口号,麻辣社区不该禁你言论吗?别说禁言,还该弄进去踩缝纫机!

发表于 2026-3-10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教得听?

发表于 2026-3-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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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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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1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搜狗高速浏览器截图20250824180435.png

发表于 2026-3-10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哄儿不哭,但对你确无效!

发表于 2026-3-1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教,多教几次

发表于 2026-3-10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3-10 21: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3-11 1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风箫逸然 发表于 2026-3-9 23:43
这是哄儿不哭,但对你确无效!

他归儿满口仁义道德,实则是个大奸大盗之徒!
发表于 2026-3-11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楼主,过去我还是挺敬重的,不过就饺子摊这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原来就是一个不值得敬重的人。

发表于 2026-3-11 2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月薪万儿八千的的退体老男人,年年月月日日发帖去攻击一位摆摊卖饺子求生存的老妪,你良心遭狗吃了!
发表于 2026-3-12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语有言“老而不死是为贼”,你高中语文老师,自己体会。

发表于 2026-3-1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流二桥小胖娃 发表于 2026-3-12 08:07
论语有言“老而不死是为贼”,你高中语文老师,自己体会。

此论坛中正义之士越来越多

发表于 2026-3-12 1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照片又要咋的,去把山野村夫那玩意儿肯起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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