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在论坛发帖质问蓬安县公安局,哭诉自己肖像权、个人信息被侵犯,还抱怨派出所让去事发地报案“不合理”,这副委屈巴巴的样子,真让人差点忘了你过往四处碰瓷、无端举报他人的“光辉事迹”。合着只许你随意曝光别人信息、捏造事实举报,轮到自己被“关注”,就急着找公安局讨说法?双标玩得如此丝滑,也是没谁了。 再说报案流程这事儿,《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早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肖像权的案件,由违法行为地或者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派出所让你去事发地报案,是依法依规指引。你不是整天把“依法维权”挂在嘴边,还声称要帮别人维权吗?连基本的报案管辖规定都不懂,还好意思自诩“懂维权”?之前要求市场监管所公开不存在的处罚文书时,怎么不先学学《行政处罚法》?现在自己维权了,倒想起问公安局“该怎么处理”,早干嘛去了? 更讽刺的是,你一边抱怨别人“发布不实言论”,一边自己却多次在论坛发布无事实依据的帖子,一会儿说燕山寨锅盔小贩该被处罚(实际轻微违法不达标),一会儿举报他人违规(拿不出任何证据),这些难道不是“不实言论”?别人只是公开了你的相关信息,你就跳脚维权,你当初无端抹黑他人、浪费公共资源时,怎么没想过别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你先别急着质问公安局,不如先回头看看自己的发帖记录,那些无依据的举报、无端的指责、对法律法规的无知解读,哪一条不比“信息被公开”更让人不齿?真要想维权,先学学《民法典》里关于肖像权、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再搞清楚报案的基本流程,别总想着走捷径、靠网络施压。毕竟,你自己都做不到“不侵犯他人权益”,又凭什么要求别人对你“手下留情”? 最后提醒你一句,维权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别把维权当成双标的工具。先管好自己的嘴、规范自己的行为,别再四处碰瓷、无端举报,再来谈“维护合法权利”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