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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法院:
昨日3.15打假日,国家对很多企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了曝光,可谓大快人心!
但我向你们法院缴纳了诉讼费,面对陈雨婷法官诉讼中裁判质量提出了疑异,并对其具体枉法裁判的具体事实进行了举报,但你们面对具体事实,至今仍犹如鸵鸟一般进行回避,你们督察室、立案庭的通话我也录了音,你们根本无法对我举报的事实进行答疑,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欺诈消费”?必要时可以向全国人民公开录音,听听你们的法律素养!
还是那句话,案件裁判终身制,在领导及监管部门知晓事实的情况下,仍然回避举报事实,充当枉法裁判人员的“保护伞”,难道不怕以后对你们监管部门及领导进行追责吗?这里还是恳请你们法院对我举报的具体事实进行答疑。
说实话,我也不想找到你们,但既然政法委把举报事实交给你们办理,我只有找你们要说法哈!另外,你们称检察院进行了监督,我电话打了一圈,具有真正监督职责的部门根本不知道具体举报内容,而收举报材料的部门根本没有实质性审查,对举报事实也无法解答,但既然目前由你们进行办理,我也只有找你们给个答复,但你们既然称经过了复核没有问题,那对举报的事实释疑怕什么呢?
#实名举报攀枝花法官陈雨婷行政枉法裁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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