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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法不足以自行、靠谁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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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不以自行、靠谁来推动
各位网友,今天咱不绕弯、不闲聊,只说一件扎心到骨子里的事儿——咱普通老百姓捧着法律条文、攥着完整证据,一心想依法讨个公道,可偏偏遇上了省级检察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硬生生把维权路堵死!今天,咱就盯着绵阳江油陈先生的真实经历,不造谣、不抹黑,只对准核心——**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客观摆事实、讲规矩、论法理,替陈先生讨公道,也问问这家省级检察院:拿着国家俸禄、握着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却砸着法律的锅,你们到底在干什么?法不徒以自行,靠谁推动、公平正义,难道要靠老百姓跪着求来?
这事的主人公,是绵阳江油的陈先生,以前是江油成功兔业公司的投资人,实打实做实业的生意人,一辈子守规矩、讲良心,从没想着惹事,可偏偏遇上了糟心事。事儿得从2010年说起,当年陈先生因为财产损害纠纷,开发商告上了法院,本来老百姓都太相信法律,觉得一审、二审、再审,总有一级能还自己公道,可谁知道,这三场官司走下来磕磕绊绊,陈先生有充分理由怀疑,当时办案的法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涉嫌枉法裁判——这不是咱随口说的,陈先生手里有完整的控告证据材料,里面把法官违反审判职责的事实写得明明白白,这也是他后来维权的核心依据之一。
咱老百姓都清楚,检察院的核心职责之一,就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守护咱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这是《民事诉讼法》第14条明确规定的,也是国家赋予检察院的法定职责。所以在2024年12月22号前就一直长期申诉。陈先生按规矩向绵阳市检察院递交了《法官涉嫌枉法裁判举报信》,依法请求检察机关查处相关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纠正原审的错误判决,每一步都走得合规合法,材料也准备得滴水不漏。
2025年1月6号,绵阳市检察院给了回复,张口就说“没有新证据推翻原审判决、没有证据证明法官有问题”,直接不予受理。陈先生当场就不服了——他提交的所有证据都能佐证法官涉嫌枉法裁判,可绵阳市检察院连审查都没做,装盲作聋就草率驳回,这根本不符合规矩!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实名举报必须逐件答复,而且要对提交的证据全面审查,绵阳市检察院的这个回复,明显违反了这条规定,说白了就是典型的“应受理不受理、应审查不审查”,妥妥的检察系统“四应四不”问题,这不是明着敷衍老百姓吗?
国家早有明确规定,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5条,信访人对下级机关的回复不服,有权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绵阳市检察院的上一级,就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陈先生当时还傻傻相信,作为省级检察机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总该明辨是非、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总该守住法律的底线,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条路比他想象中更难,难到让人绝望,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12309的检务人员的所作所为,不仅违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更是公然践踏法律尊严,寒透了老百姓的心!
咱先说说陈先生提交复查申请的事儿,他前后两次提交,每一次都严格按法律规定来,手续齐全、证据确凿,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简直刷新了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认知,离谱到让人无法理解!第一次是2025年1月12号,通过12309检察平台提交的复查申请,还拿到了专属的复查条形码(5102025000371),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想赖都赖不掉。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5条明确要求,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必须在30日内给出书面答复,可直到现在,陈先生连一句正式的书面回复都没收到,早就远远超过了法定时限!这不是疏忽,不是遗漏,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故意拖延、刻意漠视,是赤裸裸的“应答复不答复”,是明明白白的不作为,完全无视法律规定,更是把“坚决纠治四应四不”的工作要求当成耳旁风,根本没把老百姓的诉求放在眼里!
一次没回复,陈先生没放弃,他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在2025年4月3号,通过EMS邮寄了一份复查申请,快递单号(1384437335122)保存完好,能清晰查到签收记录,就是怕**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又找借口推诿说“没收到”。可即便做到了这份上,即便把证据和诉求递到了他们手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还是置若罔闻、拒不回复,一次又一次拖延,完全无视法定时限,完全无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咱老百姓维权,最耗不起的就是时间,这一等就是大半年,陈先生的合法权益被无限搁置,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这种行为,不是无心之失,是故意拖延履职、是明目张胆的不作为,是妥妥的违法违规,更是“应履职不履职”的典型中的典型,说白了,就是懒政、怠政,就是不想办事、不愿办事!
如果说拖延不回复已经让人愤怒,那**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接下来的操作,更是让人怒不可遏——他们不仅不作为,还敢违法推诿管辖权,把自己的法定职责,硬生生推给没有复查权的绵阳市检察院,故意让维权程序空转,把老百姓当猴耍!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明确条款,上级人民检察院,就是要受理信访人不服下级人民检察院信访处理意见提出的复查请求,这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责,是法律赋予他们的义务,躲不掉、推不开!陈先生不服绵阳市检察院的不予受理决定,找**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复查,本来就是天经地义、于法有据,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却一次次把这事儿推回给绵阳市检察院!咱就想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一句:要是绵阳市检察院能解决,陈先生还用费这么大劲、跑这么多路,找你们这个省级检察院吗?你们这不是明着逃避法定职责、敷衍老百姓吗?这就是典型的“应复查不复查、应履职不履职”,是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老百姓的羞辱!
陈先生实在走投无路,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最高检很重视,先后好几次把陈先生的申诉材料转办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还明确要求他们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回复陈先生——这是上级机关的明确指令,是铁板钉钉的要求,也是《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里的硬性条款,下级检察院必须无条件执行!可即便有最高检的督促,即便有上级机关的压力,**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依旧我行我素、拒不执行,要么推诿扯皮、顾左右而言他,根本不回应陈先生的核心诉求,要么干脆拖着不回复,把最高检的指令当成废纸一张!前后好几次转办,陈先生都没得到一个有效答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不仅不把上级的监督要求当回事,更是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无视“坚决纠治四应四不”的工作部署,说白了,就是目无上级、目无法律,把自己的职权当成了“摆烂”的资本!
这里必须再着重强调一句,陈先生提交的所有复查申请、投诉材料,都是实名提交,完全符合《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明确要求——实名举报应当逐件答复,举报人不服下级检察院复议决定提出的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必须受理!这是法律的硬性要求,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必须履行的义务!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呢?要么给个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回复,根本不回应陈先生“复查绵阳市检察院不予受理决定、查处法官枉法裁判、纠正原审错误判决”的核心诉求,要么就干脆不回复,视法律规定于不顾,视老百姓的诉求于不顾!这就是故意不履行法定答复义务,构成“应答复不答复、应审查不审查”,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更是寒了所有依法维权老百姓的心!作为一个省级检察机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本该是法律的守护者、老百姓的靠山,可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不仅没维护法律的尊严,反而在践踏法律,给全省的下级检察机关起到了一个极其恶劣的负面示范——原来法定职责可以不履行,原来老百姓的诉求可以置之不理,原来上级的指令可以当成耳旁风!
陈先生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他不想惹事,也不想找事儿,从头到尾都在依法维权,凭着《民事诉讼法》《信访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这些国家明确的法律条文,只想讨回自己的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一直反复强调,要纠治“四应四不”,要整治检察系统不作为、慢作为,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陈先生这一路维权,感受到的只有无奈、煎熬和寒心——这一切的根源,都来自**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不作为、推诿扯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明明是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却故意拒不履行,明明是上级的明确指令,却故意拒不执行,这不是工作失误,是故意为之,是对法律的漠视,是对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公然侵害,更是对省级检察机关公信力的彻底践踏!
咱今天唠这事儿,不是想故意指责谁,也不是想挑事儿,就是想凭着法律、凭着规矩,替陈先生说句公道话,更想问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们身为省级检察机关,手握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拿着国家和老百姓给的俸禄,本该守护公平正义、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可你们做了什么?拖延、推诿、不作为、违法违规,把老百姓的依法维权当成麻烦,把法律规定当成摆设,把上级指令当成废纸!老百姓依法维权,天经地义!检察院是国家设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咱老百姓的“靠山”,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所作所为,却让这道防线形同虚设,让老百姓依法维权屡屡碰壁,一次次被推诿、一次次被拖延,换做是谁,心里都得窝火、都得寒心!这不是老百姓无理取闹,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明明白白的违法违规,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寒老百姓的心!
咱始终相信,国家是公正的,法律是公正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会严肃对待这件事,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要求,严厉督促**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决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陈先生一个合理、合法的书面答复,让他这一路的委屈和煎熬,能有个地方安放。同时也恳请最高检,好好查一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不作为、推诿扯皮行为,整治这种懒政怠政的歪风邪气!更希望**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能醒醒,别再摆烂、别再敷衍,牢记自己的法定职责,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别再敷衍老百姓、推诿扯皮,别再践踏法律尊严,给老百姓一个交代,给法律一个交代!
最后也提醒各位老乡,遇到不公事儿别慌,咱要相信法律,严格按规矩办事,保存好所有证据,因为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也不会辜负任何一个依法维权的老百姓。同时也再次质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们到底要拖延到什么时候?到底要让老百姓委屈到什么时候?恳请相关部门,能多听听老百姓的心声,严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不作为行为,督促其依法履职、秉公办事,别再让老百姓寒心,别再让“依法维权”变成一句空话!也希望广大网友们多多关注,在评论区讨论、留言,说说你们是否也遇到过此类事,一起发声,共同推动我们国家的法治进步,倒逼**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定职责,还陈先生一个公道!
我的微信号是:cqy6524958网名:问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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