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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力扬时代车位钱交清不办证,简直是成都的大笑话![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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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成都市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的车位业主,今天在成都论坛、麻辣社区反映一件极其荒唐、让全体业主寒心的事:

力扬时代小区从2013年启动一期建设,先后建成一期(2013–2015)、二期(2015–2016)、三期(2016–2018)、四期(2018–2019)、五期(2019–2020)、六期(2020–2022),是大邑县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的万人小区,在成都也属于中等偏大规模,就在大邑县政府行政中心旁边。可就是这样一个位置核心、分期建设近10年的成熟小区,车位产权证问题却一拖再拖,荒唐到极点!

我们业主早已按要求把所有费用交清,车位维修基金也全部缴完,该履行的义务全部履行。
之前相关部门明确承诺2026年3月给力扬时代一期办理车位产权证,可现在3月已过,问遍一期所有邻居,没有一户接到通知,没有一户开始办理,承诺完全落空!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
同属力扬旗下的力扬悦熙小区都能正常办理车位产权证,偏偏建设多年、分期齐全的万人小区力扬时代办不了!
我们强烈想知道:办不了证,到底是系统对接问题?是产权手续有问题?还是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不能办证?请给一句真话!

现在的局面极其讽刺:
业主钱交清了,承诺过期了,办证遥遥无期!
在大邑县政府行政中心旁边、分期建设近10年的万人小区,居然办不了车位产权证,这已经不是大邑的笑话,是成都市的大笑话!

我就想问一句:
还要拖到什么时候?难道要拖到22世纪都办不成吗?难道等到房子都坍塌了,证还是办不下来吗?

在此,我强烈恳请:
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邑县人民政府、大邑县住建局、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高度重视、彻底严查此事,给我们全体业主一个明确、真实、负责任的答复,不要再拖延、不要再模糊回应,尽快解决车位产权证问题,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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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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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力扬时代小区由大邑力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截至目前,大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该开发企业关于地下车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您反映的小区车位办证问题需待开发企业完成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才能为购买业主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等相关规定,登记原则为依据申请人申请进行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登记机构并无督促企业办理登记的法定职责。您反映开发企业未给您及时办理车位产权事宜,建议您按照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车位销售协议中约定的办证时限和违约责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持为民解忧、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在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加强督促的同时,主动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据开发企业反馈,目前正在缴纳维修基金,我中心已催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后立即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开发企业按要求提交全部首次登记要件后,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在2个工作日办结(不含查勘现场时间)。首次登记完成后,开发企业和购买业主可共同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登记要件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完税证明、维修资金票据等。办理流程为:申请-缴费领证。分户转移登记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提交全部转移登记要件后,如单独(非集体件)申请办理车位转移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在2个工作日办结;如集体申请办理车位转移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按照法定时限内办结。具体办理地址为: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专区,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88269008。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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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17: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维修基金去年已经交了,去你们前台你们也说弄不了那谁给我弄的变化这么大的事,古话说得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21: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2026年5月1号之前能不能拿到车位产权证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2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督促成都大邑县相关部门尽快为我办理车位产权证

发生时间:2026年04月01日
发生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仁和街99号
涉事主体:大邑县住建局、大邑县自然与规划局、大邑县政府、大邑县税务局、大邑力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尊敬的领导:

我是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业主。自2025年6月起,我就持续投诉小区车位产权证办理相关问题,至今未得到实质性解决。若非我长期持续投诉,相关部门根本不会重视维修资金问题,这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监管缺位。

开发商在销售车位时,大邑县住建局、物业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要求开发商完善手续、收齐维修资金。如今相关部门却以“维修资金未交清”“开发商未办理大证”为由,卡住我个人办证,把政府和开发商的管理漏洞全部转嫁给已缴费的老百姓承担,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我已全额付清车位款,个人维修基金也已足额缴纳,该履行的义务我全部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我依法享有办理并取得车位不动产权证的合法权利。

开发商是否申请首次登记、维修资金如何分摊追缴,是政府部门与开发商之间的工作,与我无关。我不承担、不等候、不背锅。

现我明确要求:务必在2026年5月1日之前,为我办理并发放车位产权证。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督促成都大邑县相关部门尽快为我办理车位产权证

发生时间:2026年04月01日
发生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仁和街99号
涉事主体:大邑县住建局、大邑县自然与规划局、大邑县政府、大邑县税务局、大邑力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尊敬的领导:

我是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业主。自2025年6月起,我就持续投诉小区车位产权证办理相关问题,至今未得到实质性解决。若非我长期持续投诉,相关部门根本不会重视维修资金问题,这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监管缺位。

开发商在销售车位时,大邑县住建局、物业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要求开发商完善手续、收齐维修资金。如今相关部门却以“维修资金未交清”“开发商未办理大证”为由,卡住我个人办证,把政府和开发商的管理漏洞全部转嫁给已缴费的老百姓承担,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我已全额付清车位款,个人维修基金也已足额缴纳,该履行的义务我全部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我依法享有办理并取得车位不动产权证的合法权利。

开发商是否申请首次登记、维修资金如何分摊追缴,是政府部门与开发商之间的工作,与我无关。我不承担、不等候、不背锅。

现我明确要求:务必在2026年5月1日之前,为我办理并发放车位产权证。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2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邑力扬时代车位证拖近一年!部门监管缺位甩锅,5月1日前必须办证

各位网友、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业主。自2025年6月起,我持续投诉车位产权证办理问题,至今近10个月未解决,相关部门长期推诿、敷衍,尽显行政不作为、监管缺位。我已通过成都12345政务热线、麻辣社区、问政四川平台实名反映,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维权核心事实

我已全额付清车位款、足额缴纳个人维修基金,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相关部门以“开发商未办大证”“维修资金未交清”为由推诿,将政府监管漏洞转嫁给百姓,是典型懒政怠政。

二、硬核法律依据(人民主权、最高法、民法典全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我已履约,依法享有办证权利。

2.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部门应依法履职。

3.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查验材料、如实登记,不得违规设障、推诿拖延。

(二)最高法司法解释(法释〔2020〕17号修正)

- 第十四条: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未按期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出卖人应担责;无约定的,未竣工房交付90日内、已竣工房合同订立90日内应办证。

- 第十五条:约定期限届满超一年,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证,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索赔,法院应予支持。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明确不动产登记法定流程,部门不得以开发商未办大证为由拒办转移登记。

- 住建局、规自局负有监督、督促、查处、协调的法定职责,不得逃避监管、转嫁矛盾。

三、成住建规〔2026〕5号(2026年3月17日实施,全文要点)

(一)核心适用与效力

- 全称:《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成住建规〔2026〕5号),成都市住建局、规自局联合发布,2026年3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二)销售阶段与限制

1.规划配比内车位严禁对外出售:仅可售给本小区业主 。

2.第一阶段:取得车位预售/现售备案后,单套住宅业主最多买3个 。

3.第二阶段:满足“预售/现售满1年”或“首次登记满1年”;需预留≥5%车位(首次登记满1年则≥2%);公示后剩余车位可无数量限制售给业主。

(三)备案与登记衔接(最关键办证条款)

- 住建部门负责合同备案把关;登记机构根据备案合同及申请材料直接办理转移登记,不得额外设限 。

- 历史问题处理(直接适用力扬时代):

1.本通知施行前,业主购买多车位且合同已备案、未办证,视为合规,直接办证 。

2.《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修订)》施行前,非业主购车位且合同已备案、未办证,视为合规,直接办证 。

(四)监管要求

- 二阶段销售前,开发商需报属地住建部门风险评估通过方可启动。

- 住建部门加强销售与使用监管,防范只售不租、挪用预留车位。

四、成都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3月27日新内容

1.全域推广“成都预付保”:破解预付式消费“跑路”,商家关门消费者可退70%余额,覆盖养老、托育、培训、医疗、健身等领域。

2.曝光多起违法典型案例:含非法销售野生动物、有毒有害食品等,涉案人员被判刑、终身禁业,守护市场秩序。

3.春糖会专项执法:锦江区开展糖酒会专项检查,护航消费安全。

4.特种设备安全曝光:温江区曝光电梯等隐患,限期整改,保障公共安全。

五、明确底线与要求

我坚持:不与开发商转嫁矛盾、不接受模糊答复、不放弃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必须:

1.停止以“等待开发商”“资料不全”拖延,立即履职。

2.依据民法典、最高法司法解释、成住建规〔2026〕5号,在2026年5月1日前为我办理车位产权证。

3.若继续推诿,我将持续通过合法渠道维权,直至问题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6-4-3 1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邑力扬时代小区车位产权证长期拖延,恳请住建局彻查督办

正文:
我是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业主,已购买小区产权车位多年,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资产确权与交易。

一、核心问题(事实清晰)

1.小区住宅已交付多年,业主房屋产权证均已办理,但地下车位初始登记始终未完成 。

2.开发商以“手续在办”“等整体验收”为由长期拖延,无明确时间表、无书面承诺。

3.多次向大邑县住建局物业科反映,回复模糊、无实质推进,问题悬而未决。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明确可查)

- 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未完成首次登记,不得办理分户产权证;开发商负有完成初始登记、协助业主办证的法定义务 。

- 成都明确:规划内产权车位(非人防、非公摊)可办独立产权证,开发商不得拒绝或拖延。

- 力扬时代车位属规划内可办证车位,拖延办证属开发商违约、监管缺位 。

三、业主诉求(明确可办)

1.请大邑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彻查力扬时代车位初始登记停滞原因(是否欠缴地下空间使用费、未完成规划验收等)。

2.责令开发商限期完成车位首次登记,并向全体业主公示进度与办结时限。

3.对开发商拖延办证行为依法追责,保障业主合法财产权益。

4.请相关部门公开回复、全程督办,避免“踢皮球”。

四、补充说明(便于核实)

- 小区名称:大邑县力扬时代

- 问题类型:车位不动产权证办理

- 涉及业主:已购车位业主(数量较多)

- 此前反馈:多次向住建局物业科反映,无实质进展

恳请麻辣社区平台与相关部门重视,依法依规、限时解决,还业主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6-4-3 1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邑力扬时代小区车位产权证长期拖延,恳请住建局彻查督办

正文:
我是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业主,已购买小区产权车位多年,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资产确权与交易。

一、核心问题(事实清晰)

1.小区住宅已交付多年,业主房屋产权证均已办理,但地下车位初始登记始终未完成 。

2.开发商以“手续在办”“等整体验收”为由长期拖延,无明确时间表、无书面承诺。

3.多次向大邑县住建局物业科反映,回复模糊、无实质推进,问题悬而未决。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明确可查)

- 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未完成首次登记,不得办理分户产权证;开发商负有完成初始登记、协助业主办证的法定义务 。

- 成都明确:规划内产权车位(非人防、非公摊)可办独立产权证,开发商不得拒绝或拖延。

- 力扬时代车位属规划内可办证车位,拖延办证属开发商违约、监管缺位 。

三、业主诉求(明确可办)

1.请大邑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彻查力扬时代车位初始登记停滞原因(是否欠缴地下空间使用费、未完成规划验收等)。

2.责令开发商限期完成车位首次登记,并向全体业主公示进度与办结时限。

3.对开发商拖延办证行为依法追责,保障业主合法财产权益。

4.请相关部门公开回复、全程督办,避免“踢皮球”。

四、补充说明(便于核实)

- 小区名称:大邑县力扬时代

- 问题类型:车位不动产权证办理

- 涉及业主:已购车位业主(数量较多)

- 此前反馈:多次向住建局物业科反映,无实质进展

恳请麻辣社区平台与相关部门重视,依法依规、限时解决,还业主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6-4-3 1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邑力扬时代小区车位产权证长期拖延,恳请住建局彻查督办

正文:
我是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业主,已购买小区产权车位多年,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资产确权与交易。

一、核心问题(事实清晰)

1.小区住宅已交付多年,业主房屋产权证均已办理,但地下车位初始登记始终未完成 。

2.开发商以“手续在办”“等整体验收”为由长期拖延,无明确时间表、无书面承诺。

3.多次向大邑县住建局物业科反映,回复模糊、无实质推进,问题悬而未决。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明确可查)

- 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未完成首次登记,不得办理分户产权证;开发商负有完成初始登记、协助业主办证的法定义务 。

- 成都明确:规划内产权车位(非人防、非公摊)可办独立产权证,开发商不得拒绝或拖延。

- 力扬时代车位属规划内可办证车位,拖延办证属开发商违约、监管缺位 。

三、业主诉求(明确可办)

1.请大邑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彻查力扬时代车位初始登记停滞原因(是否欠缴地下空间使用费、未完成规划验收等)。

2.责令开发商限期完成车位首次登记,并向全体业主公示进度与办结时限。

3.对开发商拖延办证行为依法追责,保障业主合法财产权益。

4.请相关部门公开回复、全程督办,避免“踢皮球”。

四、补充说明(便于核实)

- 小区名称:大邑县力扬时代

- 问题类型:车位不动产权证办理

- 涉及业主:已购车位业主(数量较多)

- 此前反馈:多次向住建局物业科反映,无实质进展

恳请麻辣社区平台与相关部门重视,依法依规、限时解决,还业主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6-4-16 14: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相关部门: 本人系成都市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车位业主,就小区车位长期无法办证问题,依据成都市最新政策再次正式投诉,要求严格落实市级新规,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本人购买的车位已完成网签备案、全款付清,维修资金及契税均已通过天府市民云足额缴纳,个人办证条件完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规自局2026年3月1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成住建规〔2026〕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登记机构负责根据备案合同及其他申请材料直接办理转移登记;第四条同时明确:本通知施行前,业主购买车位、合同已备案但未办证的,视为符合规定,登记机构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该文件系成都市两级主管部门联合出台的正式政策,自2026年3月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大邑县作为成都市下辖行政区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无权以老旧流程、开发商未办大证为由拒绝落实。此前大邑县规自局的回复,完全无视市级新政要求,以开发商未提交首次登记申请为由推诿,将开发商自身证件办理问题与业主个人合法权益捆绑,本质是拒不执行上级政策、行政不作为,严重损害已备案业主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项目整体证件的遗留问题,属于开发商与职能部门之间需自行办结的事项,不得牵连、影响已备案业主的个人办证权益。现本人再次明确要求: 1. 严格落实成住建规〔2026〕5号文件要求,凭本人已备案合同、缴费凭证等材料,直接办理车位分户转移登记,无需等待开发商办理整体大证;2. 对开发商逾期未办首次登记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其限期完成相关手续;3. 确保本人在2026年5月1日前,顺利取得车位不动产权证书。 若相关部门仍拒不执行市级政策、拖延履职,本人将联合全体车位业主,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追究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人:力扬时代小区车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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