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四川群众呼声”版块留言反映“亭子口灌区施工致星火金盆村房屋开裂,政府与工程队诱签空白补偿协议”收悉。经星火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因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营山段)星火镇金盆村境内隧道工程爆破施工导致我镇金盆村数十户农户房屋不同程度受损。 2026年3月中旬起,我镇金盆村村委会配合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农户受损房屋进行测量,按照《营山县大型灌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营山段)爆破施工致房屋及附属设施受损赔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场测算赔付金额,经农户认可后签订赔付协议,后续按协议将赔付金额直接打卡到户。 2026年3月23日,对您受损房屋进行测量时,因您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赔付内容及赔付标准产生分歧,经金盆村村委会及我镇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测量赔付工作中止,未签订任何空白补偿协议。 2026年3月25日,县水务局(大灌办)现场确认,您正房和侧面偏房非一次性整体建设,连接处贯穿性裂缝为构造裂缝,且房屋不属于D级危房,无需拆除重建,应按照《营山县大型灌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营山段)爆破施工致房屋及附属设施受损赔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进行赔付。通过再次调解,您主张施工方赔偿人民币20万元拆除重建,与政策标准差距过大,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此情况,如有需要,我镇可再次协调县水务局(大灌办)、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您进行协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妥善解决您房屋受损的赔偿问题。如协商无果,建议您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诉求。 在此感谢您对星火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营山县 星火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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