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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申请督促绵阳金科骏邦美院商品房法定交付条件相关验收文件公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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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督促绵阳金科骏邦美院商品房法定交付条件相关验收文件公示的函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贵部门”):
我们系绵阳金科骏邦美院项目的全体业主,现就该项目商品房法定交付条件相关验收文件公示事宜,向贵部门提出申请,恳请贵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项目建设单位(绵阳盛翔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公示相关验收文件,切实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背景及事由
绵阳金科骏邦美院项目由开发商绵阳盛翔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一期已完成交付,二期仍处于建设阶段。近期,一期业主发现,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未按法定要求公示商品房交付所需的完整验收文件,且部分业主反馈一期项目存在消防设施未整改到位等质量相关问题,引发全体业主对所购房屋是否符合法定交付标准的广泛担忧。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公示相关验收文件,是法定交付的核心条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依法不得交付使用,亦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负有依法公示相关验收文件、保障业主知情权的法定义务;贵部门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有监督建设单位落实质量责任、规范商品房竣工交付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法定监管职责,因此特向贵部门提出本申请。
二、申请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5号)、《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川建行规〔2024〕6号)及《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  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户验收结果等质量信息在工程现场公示,现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月,也可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方式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不少于1年,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备案机关收到齐全文件后,应在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3.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对质量信息公示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的企业及项目,应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
4.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商品房验收备案等信息属于贵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范围,业主亦有权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三、申请诉求
恳请贵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开发商绵阳盛翔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绵阳金科骏邦美院已交付及待交付楼栋,限期公示以下法定交付相关验收文件(含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开发商公章的复印件),确保文件真实、完整、有效,可核实、可查询:
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含备案机关签署的文件收讫记录);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包含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3.  消防验收相关文件(包括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消防产品合格证明、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针对一期项目需明确是否已完成消防整改并取得相关合格文件);
4.  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需符合分户验收相关规定,包含验收影像资料、“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等相关佐证);
7.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8.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关资质文件;
9.  其他符合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商品房法定交付条件的相关验收文件、证明材料(含联合验收相关文件,如涉及)。
同时,恳请贵部门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公示:
1.  公示方式:同时采用现场公示和网络公示两种方式,现场公示需在金科骏邦美院小区显著位置(如小区大门公告栏、物业服务中心门口)张贴;网络公示可通过开发商官网、项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确保全体业主能够便捷查看;
2.  公示期限:现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月,网络公示时间不少于1年,公示期间不得擅自撤除、遮挡相关文件;
3.  补充说明:若部分文件暂未办理完成(如二期相关验收文件),督促开发商明确说明文件办理进度、预计完成时间及未完成原因;针对业主此前反馈的一期消防问题,督促开发商同步公示整改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此外,恳请贵部门对该项目的验收备案情况、消防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及开发商的公示情况,书面告知全体业主。
四、相关说明
当前,全体业主对所购房屋的交付质量及法定验收情况高度关注,开发商未公示相关验收文件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若贵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未督促开发商完成相关文件公示,或开发商经督促后仍未按要求公示,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恳请贵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介入督促,切实为业主排忧解难,望予以支持配合!
申请人:绵阳金科骏邦美院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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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27 1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公示可以看到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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