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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
您好!我是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吉礼书,视力一级残疾人。
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盲人应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并可由陪同人员免费随行,相关法规并无户籍限制、次数限制。
本人此前已通过问政四川反映,但相关优待政策在内江仍未落实。为依法理性维权,特向贵院咨询:
1.此类未落实残疾人法定出行优待的情形,是否可提起行政诉讼?
2.视力一级残疾人起诉,能否享受绿色通道、诉讼费缓减免及司法救助?
3.立案需准备哪些材料,流程如何?
本人无意诉讼,仅希望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特此咨询法律途径,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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