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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浅然微笑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844309-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本人对达州川港国兴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4月16日的回复完全不认可、极度不满意,现郑重反驳并说明事实:
1. 从我在麻辣社区发帖反映问题至今,川港国兴燃气、重庆华普人力、重庆新强人力,无任何工作人员主动与我联系沟通、核实情况。贵司所称第一时间关注核查,仅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倾听本人诉求、当面核实客观事实。
2. 本人多年一直在达州川港国兴燃气固定岗位在岗工作,全程接受该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考勤考核,已形成实际用工关系。即便身份属于外包、劳务派遣人员,此次离职是因企业外包合作合同到期、用工模式调整导致岗位撤销、不再续签用工,并非本人个人原因自愿离职。
3. 本人离职并非所谓未通过新人力公司招聘,真实原因是原合作劳务公司合同到期、企业单方终止用工并不再续签,且拒不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将全部责任推给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刻意回避自身实际用工主体责任,规避无故降薪、变相劝退、无补偿解聘的客观事实。
4. 本人在职期间,确实存在无正当理由降薪、被变相胁迫离职、以内部淘汰名义清退等情况。企业回复刻意回避核心诉求、歪曲离职真实原因、拒不承担法定用工责任,本人坚决不接受该敷衍式回复。
5. 本次事件起因与川港国兴燃气主体法人及用工模式变更直接相关,以此为由不与原在岗用工人员续签用工合同,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6. 达州川港国兴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属地为达州市通川区,属辖区监管企业,恳请通川区人社局介入调查、居中协调并作出官方正式回复,不认可企业自行单方答复。
现郑重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业正视客观事实,主动与本人联系协商,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职期间无故降薪、违规解聘等问题给出合理解释及妥善解决方案。本人将依法保留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一切合法维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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