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建议必须强化抖音等平台在售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加大惩罚力度 国务院食安办、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各职能部门: 我于2026年3月22日,在网上实名向国家药监局发表了题为“特问是否允许抖音平台售卖没有联系电话和扫不起二维码的产品?!”的咨询帖文。反映的是我最近在抖音平台购买了没有联系电话和扫不起二维码的天麻红花透视喷务,【生产企业】为“南阳共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冯营66号”不知能否使用?!为此,特问是否允许抖音平台售卖没有联系电话和扫不起二维码的产品?!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其实平时也不断闻听到抖音、淘宝、淘天、小红书、京东等各平台售卖产品存在假冒伪劣的质量问题。由于闻听到的特效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各类产品,不是我亲自购买,没有实际依据,就不点产品的名了。 特建议要求相关平台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跨境电商企业审核把关,强化平台内在售商品管理,加大不良信息处理力度,畅通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我认为这些假冒伪劣质量问题产品,可能是冒用或盗用别的平台的名义在售卖产品,发生人命关天的大问题后,消费者自己根本无法维权。为此,特向国务院食安办、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各职能部门建议,平时必须强化抖音等各平台在售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加大惩罚力度,禁止假冒伪劣质量问题产品的产销售卖,以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为此,特建议对冒用或盗用别的平台的名义售卖假冒伪劣质量问题产品的行为,必须依刑法予以最严厉的惩罚。 不知建议妥否,仅供国务院食安办、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各职能部门参考。 此致 国务院食安办、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各职能部门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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