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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咨询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从事批发[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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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现就广元市利州区晟隆商贸行(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802MAK95QG52N,经营者:邓春钊)的食品经营资质合规性相关事宜,依法向贵局提出咨询,恳请贵局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权威解答并书面回复。
根据公开工商信息显示,该商行注册日期、核准日期均为2026年3月23日,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登记机关为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据本人掌握的线索,该商行存在多项涉嫌违反市场监管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其一,在2026年3月23日完成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之前,已长期在外从事预包装食品批发、上门走访铺货等经营活动;其二,自注册成立至今,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未按规定完成食品经营备案,持续开展食品批发业务。
针对上述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提出以下咨询事项,望贵局逐一释明:
一、该商行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2026年3月23日之前,擅自从事食品批发经营活动,是否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贵局对该类行为的认定标准、监管流程及查处依据是什么?
二、食品批发属于食品经营法定业态,该商行仅完成工商主体登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完成食品经营备案,即开展预包装食品批发、上门走访批发业务,是否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构成无证经营食品,对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条款是什么?
三、针对该商行涉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批发的行为,公民提交举报线索的法定渠道、需准备的佐证材料要求是什么?贵局受理举报后的核查时限、处理流程及反馈机制如何规定?
四、若经核查该商行上述违法行为属实,贵局将依据哪些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整改要求、处罚尺度及后续监管措施如何界定?是否会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食品经营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本人作为广元市民,依法行使知情权与监督权,旨在督促市场主体合规经营,维护本地食品市场安全环境。
恳请贵局在法定期限内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明确合规边界与监管规范,保障公民合法监督权益@广元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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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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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商行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2026年3月23日之前,擅自从事食品批发经营活动,是否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贵局对该类行为的认定标准、监管流程及查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您提供的举报线索,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未发现该经营户在本辖区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其他违法行为,因该违法行为发生地不在利州辖区,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案发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二、食品批发属于食品经营法定业态,该商行仅完成工商主体登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完成食品经营备案,即开展预包装食品批发、上门走访批发业务,是否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构成无证经营食品,对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条款是什么?
    答:经核实,广元市利州区晟隆商贸行于2026年3月23日办理《营业执照》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目前证据表明该经营户在办理证照之前未在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不构成无证经营行为。
三、针对该商行涉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批发的行为,公民提交举报线索的法定渠道、需准备的佐证材料要求是什么?贵局受理举报后的核查时限、处理流程及反馈机制如何规定?   
答: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应当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15热线电话或者我局对外公示的邮寄地址等渠道反映。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和相应的事实依据,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受理举报后的核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针对该商行涉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我局已收到相关举报线索并进行了核查。
四、若经核查该商行上述违法行为属实,贵局将依据哪些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整改要求、处罚尺度及后续监管措施如何界定?是否会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答:经核查,广元市利州区晟隆商贸行未在本辖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进行案件移送。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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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6 1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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