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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记者从泸州市相关部门获悉,泸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购房政策)将于6月30日正式到期,届时购房政策所涵盖的各类补贴、补助、消费券等优惠福利将同步截止。
据了解,此次购房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多重利好支持,核心包含叠加直接购房补贴、契税50%返还、公积金利好三重优惠。
其中,直接购房补贴最高省10万元。普通家庭在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可获600元/㎡补助,单套最高8万元;多子女家庭可获800元/㎡补助,单套最高10万元。同时,若购买一手车位,每个车位可享受1万元专属补助。
在契税减免方面,购房者在政策期内缴纳契税,按契税金额50%发放消费券。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并取得完税凭证后,须在90日内向房源所在区政务中心相关窗口申请领取消费券,逾期将不予受理;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90日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公积金政策同步优化,全方位提升购房者支付能力。购房者购房提取公积金不受套数限制,同时支持“又提又贷”模式,购房者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效缓解前期资金压力。
在贷款额度上,单方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7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100万元,两个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三个及以上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30%。
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在交易住房(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此外,购房政策还推出购买自住房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的,购房一年内双方父母、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缓解购房资金压力。
据悉,此次购房政策通过多重优惠叠加,切实为购房者减负,助力刚需群体实现“安居梦”,有需求的购房者可及时关注政策时限,合理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充分享受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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