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知情群众,现就苍溪县元坝镇庆宪村3组贫困户李国青、李元会夫妇持锤砸毁邻居谭丽家八年围墙一事,实名举报村委会、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对不法行为变相站台的失职失责行径。
2026年4月2日,李国青、李元会夫妇公然持锤砸毁邻居家八年围墙,砖块碎裂、墙体坍塌的事实清晰可见,该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本应依法受到惩处。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受害邻居长期遭受对方强势欺凌,曾多次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向镇政府反映情况,甚至多次报警求助,却始终未得到公正处置。
更令人愤慨的是,相关部门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非但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调解、厘清邻里边界,依据公安办案程序调查取证、制止侵权,反而对施暴方的不法行为视而不见、放任纵容,这种消极态度无异于为不法行为站台撑腰。正是这种“漠视诉求、偏袒一方”的做法,让本可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的邻里纠纷,最终升级为暴力毁物的恶性事件。
贫困户身份绝不是违法乱纪的“挡箭牌”,基层部门更不能成为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强烈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1.依法从严追究李国青、李元会夫妇损毁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
2.彻查村委会、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包庇纵容、失职渎职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督促相关部门立即解决受害邻居的合理诉求,公开公正处理此事,还受害方一个公道。
基层治理的底线是公平正义,绝不容许有人为不法行为站台。恳请有关部门严肃彻查,肃清基层治理乱象,让法治精神真正扎根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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