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洋生物馆,工作人员,欺骗消费者,在他们规定的活动期间转发5个群,每一个群有30人以上就可以免费获得一个水母,但是去了以后,并没有获得还要叫我们给10块钱,只有小朋友才能免费获得,存在虚假宣传,请严肃处理。
宣传承诺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该海洋生物馆宣传:活动期间转发5个30人以上群,即可免费领取水母。
到现场后并未兑现,反而要求支付10元,且仅小朋友可免费领取,与宣传内容完全不一致,存在明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
涉及法律条款(可直接复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4.《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的有奖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