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挖掘机姓甚名谁?
他叫郑海水,江西省上饶市人,多年前就在四川省会理市从事挖机租赁,施工工程,但他的那台现代P215-7C挖掘机随他征点南北,却在会理市新发镇菖蒲园遭遇滑铁炉而销尸灭迹。
事情要从2024年4月份说起,公民徐仲良(四川青神县人)与会理市公民卢天明合伙在会理市通安镇青山二队修路,徐仲良于2024年4月17日与郑海水签订《挖掘机租赁合同》,约定将郑海水现代 P215-7C挖掘机一台租赁给徐仲良用于青山二队修路,保底月10000元的租赁费。
这台P215挖掘机的租赁费如何构成,这就是老百姓的一分钱一分货。
郑海水挖掘机是2011年12月12日从上海所购,祼机价717000元,破碎锤6.6万元,加上保险等费用计93万元,销售商家是上海强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首次租赁就是租给徐仲良。
购机发票完整,挖机姓郑名海水,
2024年11月21日,郑海水与徐仲良的合伙人卢天明签订《挖机租赁合同》。仍是同台机械租赁,用途是卢天明用于通安镇青山二队修路使用,租金100元一小时,一月结算一次。
卢天明接收了挖机,在2025年3月4日,租赁关系3个月后,郑海水与卢天明进行了结算,卢天明支付给郑海水2024年12月19日仪表数4817和2025年3月4日仪表数4917共100小时的租赁费9000元(每小时90元X100元/小时,本约定100元/小时,结算时郑海水让了号)。
杨加兴是新发镇菖蒲田村的村民,窥觎见卢天明承租的P215-7C挖掘机已久,在卢天明2025年5月将挖机转战在新发镇作业时,杨加兴对该挖掘机很是钟爱。
2025年9月4日,当卢天明向杨加兴提出借款2万元时,杨加兴很是兴奋。
“我借你26600元你把挖掘机抵押给我,要交给我使用,你哪天还清我钱,我哪天把挖机还你。
《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在菖蒲工地落成,挖掘机交给了卖方杨加兴,20000元交给了卢天明、卢天明携款走人,约定的26600元未全得。
郑海水蒙在鼓里,到施工地青山二队找挖机,哪有挖机综影。
卢天明说出了抵押是实,买卖是虚的实情。
郑海水心急如焚,找新发镇派出所报警,警察打电话核实了卢天明,杨加兴,告知杨加兴赶快还机械给郑海水,杨加兴拒绝,派出所告知,此为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便受理。
从2025年9月4日挖掘机改了姓氏到10月7日,一个月过去了,按正常收益,郑海水可得一万元左右的租金,但人民币的面都见不到。
凉山州的12345热线电话,素有为民排忧的美誉,在全国领导信箱系统,排列前十名,郑海水技打了12345热线电话,2026年1月19日,会理市公安局在州长信箱网页答复郑海水。卢天明合同诈骗不成立,公安局将给予回答复。
2026年1月19日当天,新发镇派出所向郑海水送达会公(新发)不立字 (2026)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内容为审查认为案件属民事经济,卢天明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郑海水不服向会理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被驳回,向凉山州公安局申请复核,仍被驳回。
2026年3月9日,距挖机改姓5个月,郑海水向会理市法院提交刑事自诉,认为卢天明涉嫌侵占罪,人民法院还受理,认为,根据本法院判例,卢天明类案件都按合同诈骗罪处理的,案件交到刑庭审查了才有此结论。
按法律规定,检察院可以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刑事不立案进行监督,郑海水走进了会理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3月16日,会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作出了会检控申受【2026】1号《刑事监督案件受理知书》。
一部价值90多万元的P-215-7C挖掘机被承租人卢天明以2万元价出卖给杨加兴,说明了公民无视法律尊严,斗胆排战道德的劣习,杨加兴明知挖掘机价值以2万元就取得数额巨大的挖掘机。在公安机关追问下还拒不返还,说明了公民不学法不守法的劣习。
只有敬畏法律,社会才能长治久安,只有遵守法律,社会秩序才会“文明、和谐、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