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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万源石窝镇商户无证毁林、违规租地,疑似林业局工作人员徇私偏袒![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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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8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万源市石窝镇翻坝村余家坝组村民,现匿名举报:万源市有商户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且村书记、村干部均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翻坝村余家坝组王家老屋村民林地砍伐树木、清理植被用于种植天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村民均持有合法有效的林权证,对该林地及地上林木依法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该林地内仅留存较大松树,茅草、小杂柴、幼树全部被砍伐清理,现场留有大量树桩,还擅自砍伐了个别村民的自留林木,全程未召开村民会议、未公示、未获任何村民同意。经村书记及村干部现场核查,举报内容均属实。
村民反对该商户提出的每亩 20 元、租期 27 年的违规租地方案后,乡镇政府协调未果。村民普遍反映,该商户与万源市林草局工作人员系战友关系,其违法行为疑似得到默许关照。该租约租期超出法律规定上限,租金远低于市场价,未签订合法流转合同,严重侵害集体与村民合法权益。
作为普通村民,我们辛辛苦苦守护的集体林地被肆意破坏,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求助无门,只能向麻辣社区举报,提出以下三点强烈诉求,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彻查:
1. 查处商户无证采伐、非法占林毁林行为,责令停止侵害、恢复林地、补种树木并依法处罚,涉刑则移送司法;
2. 彻查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与商户的关联,严肃处理徇私失职行为;
3. 认定违规租地方案无效,依法规范林地流转程序;
我们村民已留存现场毁林照片、树桩痕迹等相关证据,随时配合相关部门核查。恳请麻辣社区关注此事、介入督办,督促万源市林草局、石窝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秉公执法、严肃查处,还我们翻坝村余家坝组村民一个公道,守护好我们的集体林地!




被砍的树木

被砍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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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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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0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一)查处无证采伐、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补种树木,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彻查市林草局相关人员与商户是否存在利益关联及徇私偏袒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认定违规租地方案无效,依法规范林地流转程序,保障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
二、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为万源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万源市林业局、石窝镇党委政府及业主单位于2025年多次组织村级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建设专题会,宣传储备林建设相关政策,村支两委征求村民意见后,农投公司按相关程序启动示范点位建设。
您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将由村支两委再次召开社员会议一一答疑。


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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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砍伐照片

砍伐照片
现场砍伐照片

 楼主| 发表于 2026-4-10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承包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未经你(独立林权证权利人)签字同意,擅自砍伐你合法所有的林木,涉嫌盗伐林木罪,同时承担行政罚款、民事赔偿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6-4-10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一:万源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包庇违法 接到村民举报后,万源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下乡处理,但: 1. 未对砍伐现场进行专业勘验,未核查承包商是否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 2. 未核实村民是否书面签字同意; 3. 未依法立案,未作出任何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补种、没收违法所得等); 4. 未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5. 仅要求承包商口头道歉,敷衍了结,明显违反法定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工作人员涉嫌: •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对10亩以上违法砍伐行为不履行法定查处职责 •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

 楼主| 发表于 2026-4-1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麻项目承包商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未与任何一户村民签订协议、未征得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村内林地林木
承包商砍伐视频.mp4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qrVa8_9d9PAzDaoxhnatQ?pwd=q9z5 提取码: q9z5

 楼主| 发表于 2026-4-1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理政 发表于 2026-4-10 14:54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

@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 这份回复完全是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根本没有回应村民的核心诉求!
我们每户村民都持有独立林权证,林木是个人私有财产,不是村集体资产! 国家储备林项目,必须经林权所有人本人书面签字同意,才能流转、采伐,村支两委 “征求意见”“开社员会”,根本不能替代村民个人的签字授权,更不能成为承包商无证砍树的挡箭牌!
你们只字不提 “无证采伐” 这个核心违法事实! 承包商在没有采伐许可证、没有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林地大规模砍树,已经违反《森林法》,涉嫌盗伐 / 滥伐林木罪,这是刑事级别的违法行为,不是一句 “项目建设” 就能洗白的!
你们回避了村民最核心的三个诉求:
① 无证采伐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
② 市林草局与商户的利益关联核查;
③ 违规租地合同的效力认定。只说 “开社员会答疑”,是典型的拖延推诿,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请石窝镇人民政府正面回应:
承包商无证砍树,是否已经立案查处?何时出具处罚结果?
没有村民个人签字,项目是否属于违法施工?是否立即停工?
何时启动调查、何时出具处理意见?
市林草局与商户的利益关联,何时启动彻查、何时公示结果?
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容侵犯,违法者必须付出代价,我们不会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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