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石窝镇人民政府 这份回复完全是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根本没有回应村民的核心诉求!
我们每户村民都持有独立林权证,林木是个人私有财产,不是村集体资产! 国家储备林项目,必须经林权所有人本人书面签字同意,才能流转、采伐,村支两委 “征求意见”“开社员会”,根本不能替代村民个人的签字授权,更不能成为承包商无证砍树的挡箭牌!
你们只字不提 “无证采伐” 这个核心违法事实! 承包商在没有采伐许可证、没有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林地大规模砍树,已经违反《森林法》,涉嫌盗伐 / 滥伐林木罪,这是刑事级别的违法行为,不是一句 “项目建设” 就能洗白的!
你们回避了村民最核心的三个诉求:
① 无证采伐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
② 市林草局与商户的利益关联核查;
③ 违规租地合同的效力认定。只说 “开社员会答疑”,是典型的拖延推诿,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请石窝镇人民政府正面回应:
承包商无证砍树,是否已经立案查处?何时出具处罚结果?
没有村民个人签字,项目是否属于违法施工?是否立即停工?
何时启动调查、何时出具处理意见?
市林草局与商户的利益关联,何时启动彻查、何时公示结果?
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容侵犯,违法者必须付出代价,我们不会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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