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御江春天拆迁还房项目已经完成首次登记,近日已经可以办证了。因为南充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在建工程抵押是合理合法的,他们必须要开发商姚建军进行分户。(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录音已上传)。
但是开发商姚建军拒不配合,并且直接说永远都不可能。本人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落实拆迁还房户的办证诉求,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说我们这个诉求不合理不合法。我就郁闷了,他姚建军在我们全体失地农民拆迁还房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就是合理合法的,我们失地农民拆迁还房户办理不动产证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难道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给黑心开发商开的吗?那失地农民的利益谁来维护?难道有利于开发商的就是合理合法的,失地农民办证就是不合理不合法,失地农民享受国家划拨土地合伙建房也是非法的,那么请求国家重新划拨土地,让老百姓自己能建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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