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南江县人民法院的这种“模版化”回复,建议你在二次发帖时采取更具穿透力的策略,从“程序正义”和“常识性悖论”两个维度进行降维打击,逼迫对方无法继续用废话敷衍。
以下是为你修改后的发帖文案:
二问南江法院:道歉后的“死人借款”闹剧,还要靠敷衍撑多久?
【核心质问:回应岂能成为推诿的挡箭牌】
针对 2026 年 3 月 12 日南江县人民法院的回复,本人再次发声。你们所谓的“多次沟通”和“书面回复”,如果只是在回避“死人借款”这一违背人类常识的基本事实,那么这种回复就是对司法的二次伤害。
1. 无法回避的悖论:死人如何跨时空借款?
判决书认定杨某荣 2011 年去世,却又认定其在 2012、2014 年有借款行为。请问南江法院:死者在法律上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这份判决究竟是法律的严谨,还是对死者的亵渎?如果不纠正这个逻辑死结,任何回复都是苍白的。
2. 消失的程序:法官“单兵作战”合法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合议庭制度是公正的基石。对于二审中法官中途退庭、一人审理的严重违法程序,法院始终闭口不谈。你们的监管和纪检部门,难道对这种公然违法的办案程序视而不见吗?
3. 敷衍的代价:道歉不纠错就是作秀
2025 年巴中中院曾公开道歉,但至今“程序空转”依旧。请明确告知:所谓的“书面回复”里,哪一条正面解释了 40 万借款中 3.6 万的账目误差?哪一条拿出了银行流水支撑?
我的态度:
我不需要一个“联系人电话”,我需要的是一份基于事实、符合逻辑、尊重法律的纠错决定。请不要让“法律面前无特权”变成一句嘲讽百姓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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