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于2022年7月11日经120救护车送入贵院急诊科,后转入ICU(3楼10床)接受治疗,直至8月11日因家属发现病情恶化而接回家中,期间未办理正式出院手续。我们认可贵院在部分原发病症上的治疗努力,但对患者在ICU期间出现的多项新发严重问题及贵院的处置方式深感忧虑。
一、关于院内获得性压疮及感染控制不力患者入ICU时虽有基础创伤,但在贵院接受“重症加强护理”期间,却出现了多处新发的、严重的压疮,且原有感染(阴部感染肿胀)未见好转,甚至有加重迹象(如家属描述“手指压臀部皮肤较硬”)。
[color=var(--color-fg-default)]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对于ICU重症患者,院方应进行动态的风险评估(如Morse跌倒评估、压疮风险评估等),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然而,患者身上出现的新增压疮及未控制的感染,直接反映出贵院在基础护理层面可能存在疏漏。例如,是否按规定对患者进行了定时翻身、皮肤清洁与消毒、高危部位的保护等。交接班记录是否完整记录了患者的皮肤状况变化及夜间特殊情况?这些新发问题与ICU应提供的“最佳护理”目标严重不符,我们质疑贵院在护理过程中未能积极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导致患者病情加重。
二、关于右脚创伤恶化及治疗方案合理性的质疑
患者右脚创伤在贵院治疗期间非但未愈,反而急剧恶化。7月21日的影像资料显示腿部皮肤仅几处破损,但至8月11日出院时,损伤面积已非常大,甚至出现“伤及见骨”及“膝盖阳面以下皮肤干瘪”的严重情况,皮肤边缘发红发紫。
[color=var(--color-fg-default)]我们强烈质疑贵院针对该创面所采取的治疗方案是否得当。为何在专业的ICU治疗环境下,创伤面积会扩大、深度会加深?贵院是否对水泡的产生原因及后续感染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评估与干预?这种恶化趋势是否意味着贵院对该类病症的诊疗能力不足,或治疗方案存在根本性缺陷?我们要求贵院提供详细的创面处理记录及治疗方案说明,以解释病情恶化的原因。
三、关于ICU救治效果与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
患者入住ICU的初衷是获得比 wards 更严密、更综合的救治,以得到良好的康复效果。然而事实是,患者在ICU期间病情反而变得更重,出现了多处新发压疮和严重感染,这与ICU的职能定位背道而驰。
[color=var(--color-fg-default)]此外,贵院在履行告知义务方面存在明显缺失。在长达一个月的治疗期间,家属仅能通过每日电话获知病情,且院方通报内容模糊。例如,仅告知“右脚水泡”但未说明成因,告知“阴部感染”却未解释为何在ICU环境下感染未能控制。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家属无法及时了解真实风险,也无法对治疗方案提出有效质疑。当家属多次询问转普通病房事宜时,得到的答复反复无常,最终以“普通病房请人和ICU一样”为由建议直接在ICU出院,这种处理方式极不负责任,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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