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阆中公检法
百封信访唤不醒僵尸案 公平正义何日归位
法治昭昭,本应惩恶扬善;司法为公,本应取信于民。本人田茂平所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数年坚守合法维权,逐级向各级部门递交材料一百一十余封,却遭遇立案不查、选择性执法、违规取保、公检法相互推诿、案件彻底沦为僵尸案!
今手握录音凭证、递交回执、完整时间链条,理性发声、正气发问,五问阆中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第一问:立案后只抓从犯、放纵主犯,选择性执法意欲何为?
2025年3月2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完整线索移交阆中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日,公安局正式对本案立案侦查。
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履行却恶意转移财产、公然对抗法院执行,拒执事实清晰、依法应当严惩。可阆中市公安局在办案中只抓次要涉案人员刘三海,对真正主导拒执、转移资产的核心主犯及其他共犯始终不抓捕、不追查、不上网追逃,典型抓小放大、避重就轻,全然不顾法律尊严与案件事实。
试问阆中市公安局:如此执法不公、刻意纵恶,是能力不足还是人情关照?是依法履职,还是背后存在关系案、人情案乃至保护伞干扰办案?!
第二问:案件未查清、主犯未到案,为何匆忙取保、直接放人?
本案侦查尚未深入、主犯尚未归案、涉案财产尚未彻查,完全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办案流程却异常迅速:
- 4月13日,公安抓获刘三海;
- 5月14日,公安便匆忙提请对其取保候审;
- 5月20日,检察院即出具公函同意取保;
- 5月23日,经相关部门开会听证后,直接将人释放。
人一放、案就停,自此该案彻底搁置、无人推进,彻底变成无人问、无人管、无人办的司法僵尸案。
试问阆中公安、检察两院:在关键事实未清、涉案人员未齐的情况下,如此快速取保放人,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是正常履职,还是有意为违法人员开脱、草草了结案件?!
第三问:两次提交刑事自诉,却因内部不移送材料导致维权无路,公道何在?
早在2021年,因阆中市公安局对拒执罪拒不立案,我便依法走刑事自诉途径,亲自将自诉状当面交到刑事庭罗敏庭长手中,庭长依法收下材料,并明确告知:立案需要执行阶段的完整证据材料,该材料只有执行法官处齐备,只要执行法官将卷宗材料移交过来,法院即可启动自诉立案。
到了2023年,我再次通过邮寄方式,向罗敏庭长第二次递交刑事自诉材料,庭长后续也主动电话联系我,依旧要求补齐执行法官手中的核心案卷材料。
我多次找到执行法官马奎沟通请求移交材料,可相关材料始终不予移交、不配合移送,导致法院刑事庭想立案也缺少关键卷宗,自诉之门被硬生生堵死。
这并非刑事庭不担当、不立案,而是内部关键材料不流转、不移交,直接卡死了老百姓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公检法内部环节不通,却让群众独自承担维权无果的苦果。
试问阆中市人民法院:内部协同不畅、材料不移送、程序不衔接,却让普通百姓求诉无门,司法为民的担当何在?为民解忧的初心何在?!
第四问:检察院承诺六个月办结本案,期限将满却毫无进展,公信何在?
案件陷入僵死状态之后,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曾郑重对我作出承诺:六个月之内办结本案,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结果和交代。
如今承诺期限已过去四个多月,仅剩一月左右时间,可本案依旧停滞不前:主犯依旧逍遥、从犯取保在外、侦查没有推进、材料没有移交、案件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当初掷地有声的承诺,眼看就要变成一句安抚群众的空话。
试问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的承诺代表公信力,如此敷衍拖延、到期难结,是客观困难,还是刻意缓兵、不作为慢作为?!
第五问:百封信访石沉大海,正义迟迟不到,百姓的安全感公平正义何在?
数年时间里,我始终相信法律、依靠组织,从未有过激行为,坚持依规维权。从阆中到南充,从省级机关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实名寄送材料一百一十余封,每一封都饱含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可现实却是:公安立案不查、检察监督不力、法院材料不通、自诉无门、信访空转、案件僵死,违法者不受严惩,守法者受尽煎熬。
国家一再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心。可在我这起案件上,数年等待、百次陈情,换来的却是处处碰壁、事事拖延。
试问阆中市各级司法机关: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究竟体现在哪里?人民群众期盼的公平正义,究竟何时才能真正到来?!
我只求依法办案、抓捕主犯、撤销违规取保、打通内部材料移送堵点、兑现办案承诺、严查不作为慢作为,还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公道!
维权人:田茂平
2026年4月21日